金寨县沙河实验学校安全制度
第一项 安全制度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真正把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杜绝交通事故发生,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制度:
一、安全目标
我校地理位置比较偏僻,交通主要靠面包车、私家车、摩托车等一些无载人资格的车辆,这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为此学校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认真搞好宣传教育,组织学习贯彻有关交通安全工作的法规和政策,对师生员工实施经常性的安全教育,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切实把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提到重要议事议程。
二、安全职责
(一)组织领导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由学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政教主任具体负责。学校将经常研究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学期组织全校师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交通安全知识竞赛、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等活动。
(二)安全管理与教育
1、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了解交通信号、交通标志等交通常识,记住急救电话。
2、教育学生不准在道路上骑“英雄车”、不准坐三轮车和“农用”车。
3、教育学生步行要走人行道,服从信号和交警指挥,不在道路上玩耍、游戏,列队步行要井然有序。要特别重视学生回家、返校交通安全。
4、教育师生不乘坐“三无车辆”(无载人资格、无驾驶证、无牌照)。
5、学校组织校外集体活动时,必须制定周密计划,严密组织,明确带队负责人和带队教师,经学校领导集体落实研究,报教育局批准。
6、校外活动如需要交通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车辆状况良好,不得超员运载,严禁使用“三无车辆”(无载人资格、无驾驶证、无牌照)运送学生。
7、严禁组织学生外出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
8、班主任作为学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逢放学、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9、政教处每周升旗仪式和周五早上集合时必须强调交通安全。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往返学校。
10、值周教师每周必须做好学生往返学校的接送工作,杜绝学生乘坐“三无车辆”而发生安全事故。
三、校园内交通安全管理
1、校外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内,特殊情况需经学校办公室同意,登记后方可进入。
2、各种车辆进出校门必须服从门卫执勤人员指挥,自觉接受门卫检查,对载有货物的车辆履行手续后方可放行。
3、各种机动车车辆进入校园,须按规定路线、速度行驶;进入校园后严禁鸣笛,严禁超速,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
4、各种车辆不得在校内非停车区随意停放。
5、非本校机动车辆,未经允许夜间不得在校内停放;经允许过夜停放的车辆,应在指定地点停放。
6、严禁在校园内学习驾驶机动车,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严禁在校内骑自行车。
7、经批准举办的校内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指挥车辆在活动场所附近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全校性大型活动和有重要来宾出席的活动,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交通和车辆管理。
8、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道举行集会和进行体育娱乐活动。
9、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和随意拆卸、移动校内交通标志和交通设施。
10、禁止任何部门或个人随意阻碍交通、占用路面。确需占道施工,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报办公室。
11、校内施工,施工单位须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2、有校车的学校或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车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确保校车和驾驶人符合运行要求。
四、校园外交通安全管理
1、临近交通要道的学校、幼儿园,必须在校门口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警示灯、斑马线和车辆禁停区(校门口左右各50米)
2、上、放学时间,接送学生车辆、公交车禁止在校门口车辆禁停区内停车。
3、市区繁华路段的学校,如上、放学期间不能执行管控地段(经交警部门批准,学生上、放学时段禁止车辆通行的路段)的学校,必须实行交警、老师联合协管措施。
4、学校如有校车或租赁车辆接送学生,学校必须与驾驶员和租赁公司签订安全接送责任书,学校要协同交通运输部门对车辆状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同时,学校要指定负责人,对接送车辆进行管理,限定车速,严禁超载。
5、学生上、放学途中禁止乘坐摩的、三轮车,禁止“三无”车辆、报废车辆等其他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学校、交通运输部门加强督查,及时报告。
6、如有校外集体活动学校需要租赁车辆时,必须提前三天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与汽车租赁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每台车要指定安全负责人,要明确限乘人数和行车路线。
7、幼儿园必须严格执行接送登记制度。幼儿接送原则上由监护人负责,监护人不能接送的,必须签订委托书,幼儿园不能将幼儿交给不认识或没有委托的责任人接送。
8、学校要把遵守交通法规、彬彬有礼过马路、安全文明行驶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
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教育教学活动是学校工作的中心环节,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全体教师人人有责。
为了提高全体教职工的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充分调动任课教师参与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课堂教学安全管理,以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室内课堂教学
1.任课教师要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关心爱护学生,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维护学生的健康成长。
2.落实“双减”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学生作业量、作业时间符合上级有关规定。
3.加强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特点,帮助学生解除心理障碍,培养良好的意志品质。
4.任课教师必须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的各项规范、按照学科教学要求,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确保学生安全。并要经常结合各学科特点和教学内容,有的放矢地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生命安全教育。
5.任课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时间和工作纪律。要按时到达工作岗位或进教室上课(含自习课、学校临时调换的课时),不得迟到、早退、外出;上课时间不准接打电话;不得自行提前或滞后上课、下课。坚决杜绝缺岗、漏人和随便缺课、调课现象。如情况特殊,确需调课的,必须经分管校长签字同意,并将请假调课单报送教务处存档。
6.每节课任课教师必须清点班上学生的人数,认真核对学生出勤,若发现学生无故缺席或有异常情况,应立即询问情况、查明原因并及时和班主任取得联系。
7.课堂教学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学生的思想和身体状态,发现学生情绪不稳定或身体状况不佳时,应主动询问,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处置,及时与班主任或家长取得联系,妥善处理。
8.上课期间,教师不准将学生拒之门外或滞留在办公室内,更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或回家。
9.上课期间,任课教师应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切实观察、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防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避免由于打架、斗殴而导致的安全事故。数学、美术等学科使用圆规、刀具等利器要注意安全。
10.教师要依法施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应尊重学生人格、尊严,教育学生要讲究方法,不得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不得讽刺、挖苦、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坚决杜绝由于管理不当而导致学生出现的安全问题。
11.到专用教室上课,任课教师必须做好学生组织工作。
(二)实验课堂教学
上实验课教师要切实上好实验课,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1.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对所用的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任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要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同时对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任课教师领用的剧毒物品,实验完毕后,剩余部分及时退还实验室,严防学生将剧毒物品带出实验室。
4.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则及实验步骤进行。
5.学生离开实验室后,管理人员和教室及时关好门窗及各种电器,并严格遵守实验室使用登记制度。
6.如遇各种突发事故,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向有关处室汇报。
(三)室外课堂(体育课)教学
1.上课铃响起前,体育教师必须站在上课场地等待学生的到来,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和特异性体质学生。
3.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校牌等证章,不佩带金属或玻璃装饰品及穿皮鞋。
4.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对于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的学生,体育教师要给予关注,不可放任不管;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课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学生脱管的现象。
5.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如果学生病(伤)情较轻,任课教师要迅速同志班主任和值周领导,其他教师要给予协助;如果学生病(伤)情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正规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并联系班主任及时将学生病(伤)情通知家长。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
6.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离开教师视线、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7.体育组教师要适时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8.体育课因雨天或其他原因不能室外上课时,教师要在教师内组织相应体育常识和健康保健方面的知识传授,不能出现无授课内容的课堂。
(四)其他教学活动
1.开展学生竞赛、考试等教学活动时要有组织者和具体负责人,要加强教师的防范意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要健全意外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因为教学需要,必须进行校外活动,直接组织者要在活动前准备详细的活动方案,并于上课前一天向主管领导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组织活动,且必须确保学生安全。
二、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的说明
凡违反以上规定,给学生造成身心伤害或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视为责任事故。在课堂教学中,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包保责任制,任课教师将负完全责任。
此项工作制度由教务处督查,值周领导值日给予工作配
合,望全校教师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食堂管理领导组
组 长: 赵良海
副组长: 赵良平 钟启坤 卢静
成 员: 邓家龙 赵 浩 丁 锋
冯 沉 黄金桥 曹中玺
张丹丹 叶浩 丁亚佳
漆仲富 赵良芝
金寨县沙河实验学校
2024年9月1日
金寨县沙河实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制定了以下十一个有关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商贩提供的食品;无商品标签或超过保存期限等“三无”食品;未经有关部门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制品”;腐坏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的食品及其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四、设立独立的食品库房,库内食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超期变质。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冰柜、用具、容器应有生熟标记,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符合学生生长发育的需求。
七、厨师操作前要对食品、半成品的质量严格检查,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进行烹调加工。烧煮时,应将食品上下翻动,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热,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八、公共餐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九、学校每餐、每样食品按要求进行留样,分别留足100g盛放在已消毒的留样盒中,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后存入冰箱内,并作好留样记录。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保存期内未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样食品盒应单独存放,不得与其它无关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设备要洗净,厨具要摆放整齐。及时冲洗、清扫工作场所,保持环境卫生。
十一、完善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对学生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尤为重要。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学校消防知识宣传力度,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明白火警电话119和其他报警方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利用一般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学校在校园内绝不允许焚毁资料和物品,如特需要分会的不得随便乱烧;要选取远离建筑的空地,并有专人负责焚烧,须等余烬完全熄灭方可离开。
3.每月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严禁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学校。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库房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必须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问题和用电器故障等引起火灾。
6.严禁学校库房、实验室、微机室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严禁在办公室内私自用电热饼和电热玻璃插座等电器设备,预防火灾发生。
7.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8.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9.严禁在学校教室、办公室使用蜡烛、油灯等照明。
10.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贴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校舍、设施管理,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使校园校舍设施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把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学校校舍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成立校舍、设施检查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校舍工作领导小组,总务处为校舍设施安全检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对校舍设施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二、校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的每天班主任检查一次;每周安全管理人员及值周人员检查一次;每月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会同相关人员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并不定时抽查;每学期初、学期末各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各负责人及班主任应积极配合学校对校舍安全的管理,密切关注校舍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三、在风、汛、雨季等特殊状况时节,要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
四、每次检查均应做好记录,作为校舍设施档案保存以备检查。
五、检查项目
1.校舍检查的范围为学校教学用房,办公用房,学生宿舍,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围墙、食堂、配电房、库房等各项建筑设施。
2.校舍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消防通道、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等设施是否存在隐患。
3.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
5.食堂用火点是否安全,设备、设施有无隐患。
6.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等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等是否安全可靠。
8.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他隐患、险情等现象。
9.注意校舍避雷设施是否完成,发现损坏要及时修复,定期请有关部门做好检测。
10.门窗开启是否灵活,不松动,不腐朽。玻璃物件齐全,油灰饱满不松动,维护及时。
11.楼房使用15年以上,邀请有资质的房屋鉴定部门进行质量鉴定,鉴定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12.学校是否在已发生危险的地方或设施前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六、对发现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其他重大险情的应及时书面报告学校,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对经技术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果断措施,消除隐患,凡校舍有重大险情均应及时上报。
七、后勤保障部门应对校舍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工作,以确保安全使用,除特殊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外,一般校舍维修应安排在暑假或寒假进行。
八、有关责任人因未及时检查或检查出问题未及时解决而造成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其责任。
凡发现校舍重大险情的均应及时上报。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校学生宿舍安全,保障学校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减轻学生家长的压力和焦虑,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安全管理工作是保证学校秩序稳定,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尤其是对学生寄宿的学校来说,宿舍安全问题更是学校安全的重中之重,一旦发生火灾、校内伤害、流行疾病等恶性事故,就会对学校、学生、家长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为了消除宿舍安全隐患,防止和杜绝不良事件的发生,确实抓好学校的宿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要求政教处重视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研究和制定相应的方法和措施,坚决克服宿舍管理中的麻痹思想和渎职行为。
二、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学校成立学生宿舍安全领导小组,由赵良海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政教处为职能部门,值周教师、带班领导、班主任为组员实行三级管理。各级宿舍安全工作负责人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深入实际、掌握情况、狠抓制度落实,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常规检查,发现隐患和险情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迅速解决。
三、制定制度,提高职能
1.凡要求住宿的学生,须填好《寄宿生登记表》。由总务处及班主任统一安排寝室、床位,寄宿学生须按照指定的床位就寝,不得私自调换寝室和床位。
2.寄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宿舍管理条例》、《学生宿舍作息制度》等学校规章制度,准时进出宿舍,按时就寝。熄灯后不得串门、洗衣服,不得大声说话,入睡后不得再出寝室。
3.寝室内不得出现明火,严禁使用蜡烛,点燃蚊香要放置在安全位置,不得损坏安全、消防和用电设施;严禁私自修理供电设施和焚烧物品。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悬挂蚊帐。
4.不得在宿舍内打扑克、下棋、赌博。严禁吸烟、喝酒。
5.每个寝室设寝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寝室的值日安排和纪律监督。寝室长应尊敬师长、友爱同学,有困难和同学商量解决,营造一个温馨、和谐、整洁的寝室。有问题及时报告宿管员或班主任,帮助同学纠正错误。督促检查本宿舍卫生、纪律。
6.寄宿学生住校期间必须参加学校的晚自习,不得擅自离开校园。若有急事需请假回家者,须凭班主任的准假条,交门卫室处留底方可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