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规范流程、信息公开,具体程序如下:
1、困难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安徽建档立卡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推送的: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
2、困难学生资助办理流程:根据全国资助系统和安徽省建档立卡资助系统比对结果,直接上报给予资助;一般贫困寄宿学生资助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审定上报。
3、困难学生资助救助标准:2024年春学期起小学生每生每学期国家资助寄宿生补助625元,国家非寄宿生补助312.5元;初中生每生每学期国家资助寄宿生补助750元,国家非寄宿生补助375元。
4、资金发放:由学校统一通过安徽省财政补贴“一卡通”平台打卡发放至学生本人三代社保卡或银行账户。
5、政策依据:《安徽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皖财教〔2021〕710 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助〔2022〕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