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燕子河实验学校教师职称评聘争议问题及解决办法
教师职称评聘关系到学校的稳定和教师本人的切身利益,关注点高,政策性强。在操作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有争议的问题,为妥善处理,及时化解矛盾,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成立争议问题解决领导小组。
组 长:余友军 余有权
副组长:李开厚、陈林、黄洁
成 员:方正、吴明高、林琴、汪德权、胡晓春、江国勇、余军、郑本立、余有凤、程晓东、范凤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调查小组:
1.办公室设在学校综合楼办公室,汪德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 调查小组由范凤启同志任组长,具体负责争议问题登记、材料整理和信息反馈争议问题的调查核实。
二、争议问题解决的原则和依据。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加强对职称评聘的全过程监督。
2.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和燕实教[2023]28号《燕子河实验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方案》进行审查。
三、争议问题解决的步骤和程序。
教师在职称评聘过程中对某些方面有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室提出,办公室登记造册后,及时向问题解决领导小组组长汇报,组长召集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情况研究解决办法,待问题调查小组查清情况后,再由问题解决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处理方案形成决议,并监督职评领导组严格执行,最后由办公室主任代表领导小组向提出异议教师书面反馈处理结果;若提出异议教师不满意学校处理结果,可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