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金寨第二中学职务晋升、评优条件、程序、结果及争议解决办法
一、条件
依据教育局职务晋升、评优文件,参加职务晋升、评优的老师必须满足各项要求,方可晋升、评优。
二、程序
1.教育局核实学校岗位设置详细数据,通知学校当年可以晋升高一级别职称的名额及评优名额;
2.学校依据教代会通过的评审细则对符合条件的老师材料(原岗位的相关资格证书、聘书、学历证书、参加工作时间等)进行排名;
3.根据排名和教育局批准的名额等额在学校公示栏公示晋升人员名单。
4.年度考核:依据教师打分排名;学校根据教育局的指标按教师比例分到教研组和校务会;根据分组排名情况等额确定人选,并在学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再上报教育局。
5.个别表彰:校总支委会结合学校实际和教职工工作表现,讨论后形成统一意见推荐上报人选名单。
三、结果及争议解决办法
1.结果依据主管部门评审公示为准;
2.争议解决办法:校总支委会研究讨论争议情况,形成意见,依据学校考评办法予以解释。
附:《金寨二中职务晋升细则》
据省教育厅、人社厅皖教师〔2010〕15号,金人社〔2010〕82号、83号,金人社〔2012〕128号文件及县教育局有关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人资格评审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精神,经校委会研究决定:金寨二中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职晋级应遵循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按照“资格优先、照顾资历、注重能力、力求和谐”的原则,具体专业技术职务晋职晋级认定设立以下四级指标:
一级指标:
资格:同一级别以评、聘的年限计算,先评先聘,先聘先晋(职);先评先进(档)。
二级指标:
资历:综合考虑工龄、教龄、校龄,三项累计年限长者优先(工龄、教龄计算以人事部门政策为准,校龄指进入思源实验学校时间,每项每年计1分)。
三级指标:
在任现职年限内获得市级以上奖励(不含市级)加1分;获得市、县和校级奖励加0.5分。(获得县级及其以上奖励,要以学校登记、上报、备案以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文件为准,或以获得证书为准。获得校级奖励是指在本单位获得的,原单位获得的校级奖励不做为计分依据;同一内容活动以获得最高奖励为准,不重复计算。)
四级指标: 学历:在以上两个指标相同情况下,学历高者优先。
综合评定:德、能、勤、绩综合评定,向一线教师倾斜。
备注:符合晋职晋级条件,两年内退休人员可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