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金寨第二中学职称评聘的条件、程序、结果及争议解决办法
一、条件
依据省、市、区职称评审文件,参加申报的老师必须满足各项要求,方可申报。
二、程序
1.教育局核实学校岗位设置详细数据,通知学校当年可以申报高一级别职称的名额;
2.学校依据教代会通过的评审细则对符合条件的老师材料进行打分排名;
3.根据排名和教育局批准的名额等额通知排名在前的老师递交申报材料参加评审,在学校公示栏公示参评人员名单。
三、结果及争议解决办法
1.结果依据主管部门评审为准;
2.争议解决办法:校总支委会研究讨论争议情况,形成意见,依据学校考评细则予以解释。
附:《金寨二中职务晋升量化考核细则》
一、资历分
1.年龄分:(以人事工资档案为准)每年按2分计算;
2.任现职年限分:每年2分;
3.教龄分:(以人事工资档案为准)每年2分;
4.学历分:以最高学历为准,中师2分、专科3分、本科4分、研究生5分;
5.管理职务分:任现职以来,且在我校担任学校领导、二级机构管理人员、班主任每年1分;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每年0.5分,且同时任多职的以高一级职务为准。
二、民主测评分
1.全体教职工(分中小学部)测评20分。(不得低于12分)。
2.考核小组测评20分。(不得低于12分)。
三、获奖加分(整体上限不超过25分)
1.任现职期限内受到本校、县、市、省、国家表彰,依次加0.5、2、3、4、5分(校级只限我校,从2020年秋学期开始并以学校下文或颁发证书为准),主管部门表彰的依次加0、1、2、3、4分,非主管部门的依次加0、0.5、1、1.5、2分。
2.任现职以来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课件制作、教学设计、教育教学案例、典型课例、论文评选、微课制作等获县、市、省级、国家(部委)奖励,一等奖依次加1、2、3、4分,二等奖依次加0、1.5、2.5、3.5分,三等奖依次加0、1、2、3分。“一师一优课”按同级别二等奖计算(注:可重复加分,同一奖项记最高分,且该项不超过8分)。
3.任现职以来参加公开课教学或教师基本功大赛(主管部门组织,学校选拔或推荐)等获县、市、省级、国家(部委)奖励,一等奖依次加1.5、3、4、5、6分,二等奖依次加0.5、2、3.5、5分,三等奖依次加0、1.5、3、4.5分(可以重复加分,但同次参赛仅以最高奖项计算此项最高为10分)。 4.任现职以来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的指导人员(该活动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生获奖作品明确注明指导教师的)。两人指导的各记80%,三人指导的各记70%,以此类推。)获县、市、省级、国家级奖:一等奖依次加0.8、1.3、2.1、2.9分,二等奖依次加0.2、1.1、1.6、2.3分,三等奖依次加 0、0.8、1.4、2分(注:可重复加分,指导学生集体获奖的按150%计算,且该项最高不超过6分)
5.任现职以来指导学生在全国CN刊物上发表作品(明确注明指导教师)1分,每超过一篇按每篇0.3分计算,最多不超过2分。
6.任现职以来在省级以上刊物(CN核心期刊)发表教育教学作品的 (刊物办的作品集除外;CN刊物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查询核实)。以2分为基础(一篇文章不重复加分),每超一篇加1分,最高不超过4分。(多人合著按比例折算)
7.学术性荣誉:任现职以来获省级以上(含省级)中小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省学科骨干教师6分、5分;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4分、3分;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2分、1分。
8.其他加分(本项可以重复加分) 任期内年终考核优秀每年度加0.5分。
四、扣分因素
1.任现职期限内,凡效能建设或师德师风考评受到上级批评或有关部门查处,或被投诉经查属实的,实行扣分。其标准为每次县、市、省、国家级依次扣5分、6分、7分、8分。(以有关文件或通报为准,同一事项不累计扣分,以上限为准)
2.上一学年度事假超过5天的,自第6天开始每天扣0.2分;病假超过10天的,自第11天开始每天扣0.1分。当年病假超过60天,事假超过20天的取消当年晋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