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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金江实验学校学生评优奖励

发表时间:2025-03-21 10:07 来源:金寨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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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优秀少先队员的标准

一、热爱集体、关心他人,主动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班级和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

二、为人诚实,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善于交际,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

三、学习认真、踏实,学习方法灵活,并善于与他人合作学习,具有创新精神,各科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四、在某一方有一定特长,并能积极发挥,在各项活动中能为学校或班集体争得荣誉。

五、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和青少年志愿者服务活动。

六、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具有正确的审美观和健康的生活情趣。



(二)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价标准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确保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特制定本办法。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思想品德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关心时事政治,了解国情。

(2)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3)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热爱集体,主动为集体服务,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4)人际关系和谐,主动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性社会实践活动,保护环境,文明上网。

2.优秀学生综合素质要求

(1)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自信自强,不怕困难,有较强的耐挫折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2)学习成绩属于班级良好水平以上。

(3)践行体育、艺术项目活动的学生榜样,即必须掌握二项体育锻炼方法,学会一项艺术表现手段,并达到良好以上的水平。残疾学生(须持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此项成绩按具体情况酌情考虑。

(4)在学习、体育、艺术、科技、劳动、学生工作(含少先队、志愿服务、学生社团等)方面,至少有三项属于特别优秀的档次。

(5)特别优秀档次的认定,原则上如学习、体育、艺术、科技等可考量的项目应获校级一等奖及以上奖级,如劳动、学生工作等不可考量的项目应属于广大师生所公认的。

(6)学生在上述某方面近2年之内受到县、市级、省级、国家级教育、体育、文化、科技等行政部门和宣传、共青团、妇联等党群组织表彰或嘉奖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予以优先考虑。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必须是班委(少先队)的在职学生干部。

2.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方面,均达到同一学段优秀学生标准。

3.热心工作,责任心强,敢于管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善于团结帮助同学,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在学校和班级的实际工作中表现突出,有良好的工作实绩和较高的群众威信。





(三)学生评优奖励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体现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对学生的培养目标,树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制度。为每一个学生创造均等的成长、成功、成才机会,引导学生正确全面地认识自我,以德为先,推动学生自治管理,引领学生全面发展。

二、评选目的

通过评优表彰,对学生进行多方面的正面引导,树立学生的自信心,使学生生动、活泼、健康、主动、全面发展。鼓励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让学生逐步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创造;使评优活动真正起到激励作用,使评优活动更规范、公正、合理。

三、评优种类

“优秀班集体” “优秀学生干部” “三好学生” “优秀少先队员” “优秀中队”。

四、评选流程

(一)三好学生

1.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 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期末品德等级评为优秀。

(2)学习好: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学期综合成绩应在班级前1/3行列且无不及格科目)。对优秀学生干部或学有特长者,成绩可以放宽到无不及格科目。

(3)身体好: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除身体有残疾外,必须达到体育合格标准。体育课成绩在良好(75分)以上。

(4)进步幅度大的同学,虽未完全达到上述条件,经各班推荐,学校批准,也可被评为三好学生。但要从严掌握,每班不得突破2人。

2.评选办法

(1)三好学生于每学期末评比。由各班同学根据条件民主推荐,班主任、辅导员审定,填写三好学生登记表,报学校审批。

(2)三好学生人数应控制在全班学生数的10%到15%。

3.表彰奖励

颁发三好学生证书,并记入学生档案。

(二)优秀学生干部

1.评选条件

(l)表率作用好。能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2)组织能力强。善于组织带领同学主动地、较好地完成学校、老师布置的各项工作,能协助班主任做同学的思想管理工作。

(3)工作作风好。能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善于团结同学,能主持正义,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

(4)工作成效明显。在带领全班同学加强班风、学风建设和开展各项活动中成绩突出。

2.评选办法

(1)优秀学生干部于每学期末评比。由学生在班、少先队干部中择优推荐,经班主任批准,报学校审批。

(2)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每班评3人。

3.表彰奖励

颁发优秀学生干部证书,并记入学生档案。

(三)优秀少先队员

1.评选条件

(1)思想积极向上,有远大理想和正确的价值取向,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在同学中威信高。

(2)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少先队活动,执行少先队的决议,为少先队组织的建设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2.评选办法

(1)优秀少先队员评比于每学年第一学期末举行。

(2)评选要在班主任和少先队的组织下按照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进行。

(3)评选比例占班级少先队总数的 15%。

(4)评选出的优秀少先队员填写登记表,上报学校少先队批准。

3.表彰奖励

由学校少先队发布表彰决定,并记入学生档案。

(四)先进班集体

1.评选条件

每学年,由分管校长牵头,团队组织,各部门配合,从教学成绩、文明创建、集体活动开展、公物管理、主管领导评议五个方面进行评比。分一至六年级,七至九年级两个个学段进行,各学段优秀班主任比例为20%,先进班集体比例40%,每个年级段按评比得分结果,从高分往低分按照比例确定优秀等次。

2.评比细则

(1)教学成绩(20分)。以教务处提供本年度期末考试各科总平均成绩为依据,总分排名第一的为20分,单科差值在1分内的得19分,单科差值在2分内的得18分,依次递减;该项最低得15分。

(2)文明创建(20分)。各班能进行正常的卫生扫除、文明习惯教育得基本分10分。加分因素为本学期以团委、少先队提供的文明创建考评分数为依据,最终结果不超过20分。

(3)集体活动开展(20分)。能按照学校要求正常有序参加集体活动得基本分(10分)。加分因素有:①以本学年学校或学部组织的全校性集体活动为依据,其中全校性活动一等奖2.5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5分,其它名次为1分;②学生参加校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集体比赛且获得一、二、三等奖的,省部级分别加4分、3.5分、3分,市级分别加3.5分、3分、2.5分,县级分别加3分、2.5分、2分,非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减半加分,获得相应级别荣誉称号的按三等奖分值加分(以提供相应证书或文件为依据)同一活动按最高奖项计算.此项加分必须为集体奖,在活动中的个人奖一概不予加分。

(4)公物管理(20分)。按照总务处制定的公物管理实施细则,依据平时记录和期末检查如实赋分,最高20分。

(5)主管领导评议(20分)。根据各班的班级纪律、路队护送、文化建设、材料报送、及落实任务等五个方面进行评定。

一票否决:

本学期班级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经学校下文处理的;不服从学校安排,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给学校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3.表彰奖励

被评为校先进班集体的,学校颁发奖状;被评为校优秀班主任的,学校颁发荣誉证书。优先申报当年度市县先进班集体和优秀班主任。

(五)优秀中队

1.评选条件

(1)思想道德建设。中队注重加强班级的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道德品质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以及党中央在新时期的精神要求,引导广大少先队员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全面提高广大少先队员的道德素质。广大少先队员应具有高远的志向、高尚的品德和高雅的行为,力争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公民,以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

(2)组织作风建设。中队具有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在自我教育、自主管理、自我服务中的阵地作用,真正成为少先队员遇到困难时想得起、找得到、靠得住的力量,真正成为联系和服务少先队员的坚强堡垒。中队应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具有较高的威信,工作主动、扎实,勇于创新,热心为同学服务,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广大少先队员应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少先队员的纪律,在学习、生活和班级建设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日常工作。中队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及上级部门交给的工作任务,成效显著;中队积极配合班主任、班委加强班风和学风建设,班级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班风;中队组织开好少先队员大会,上好队课;建立健全优秀队员评价机制。

(4)文化建设与宣传工作。中队注重加强班级文化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班级文化氛围;应做好黑板报等日常宣传工作,积极利用学校官微、网络等宣传阵地,积极宣传班级特色活动、好人好事,充分弘扬正能量、引领文明风尚。

(5)活动方面。中队带领少先队员积极参各项活动,成效显著;立足传统节日(如清明节、中秋节等)和主题宣传日(如学习雷锋纪念日、公民道德宣传日等),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立足本班实际,富有创造性地开展具有思想性、创新性、时代性、实效性的活动,活动特色突出、影响广泛并有助于带动良好风气的形成;注重引领广大少先队员立足校园、走入社区,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倡导奉献、注重践行。

(6)班主任方面。班主任注重加强中队的建设和队部的培养,关心和帮助少先队员的成长,鼓励、支持和引导少先队员积极参与有益于中队健康发展的各项活动。

(7)对于未达到上述个别条件但进步幅度大或有特殊贡献的中队,经综合考虑后也可纳入被评选范围。

2.评选办法

实行量化评比和综合评比相结合。

(1)量化评比。量化评比内容包括思想道德建设、组织作风建设、日常工作、文化建设与宣传、特色活动、民主评议(班主任、中队长、德育小组)等,每学期末由少先大队组织。

(2)综合评比。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结合量化赋分结果和日常表现,提出初步意见,报学校办公会审核。

3.评选名额

校级优秀中队,按照班级总数的25%分配名额。

4.表彰奖励

每学期由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五、评选形式

各班要本着“正面引导,激励评价;张扬个性,全面发展;弘扬先进,带动后进。”的原则认真组织评选,严格把握评选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原则,可采取个人申请陈述、小组讨论推荐、无记名投票、教师评议、班干部评议等形式,保证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把评选活动作为对学生的一次德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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