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思源实验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1、新生入学:
(1)严格执行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新生入学时注册学籍,一生一籍,籍随人走;做好转入转出工作,及时更新安徽省学籍管理系统学生信息,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按政策要求办理休学复学手续;
(2)适龄儿童需缓学、免学的,由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县人民政府县教育局批准,因疾病申请缓学、免学的就持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缓学期为一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入学的就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3)严格控制招生计划,学额不超过县教育局的规定,若固特殊情况,需超学额,要向教育局基教科申请复核。
2、 休学、复学:
(1)在校学生因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申请休学者,并持县级医院或有关单位证明,经学校报教育局教育股批准可以休学,并发给休学证明,每年申报批准一次,但不能超过两年,若超过两年,学校不保留学籍。
(2)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凭医院康复证明,向学校申请,经审查批准,予以复学,并编入休学时相衔接的年级学习。
3、转学:
(1)学生因家庭搬迁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转学者,必须由父母或监护人向居住地和新居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持接收证,准予转学。
(2)学生转学,应凭转入学校签发的接收证,转出学校签发的转学证,学生手册以及规定的学籍档案资料。转学工作,一般在学期结束或开学办理。
(3)学校及教师不能以任何理由迫使本校在籍学生转学。
4、毕业、结业:
(1)学生在校学习期满,参加毕业考试且德、智、体各方面都合格者,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
(2)因丧失学习能力,不能完成学习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发放完成义务教育证书。
(3)毕业、结业证先由学校填写加盖校印和校长印章后,连同其他名册,报县教育局审核验印,方能有效:
5、建立学籍登记表和学生名册:
(1)在籍学生,分别建立学生档案,保存备查,学生转学,其学籍登记表就随学生转入新校。
(2)建立学生手册,记载学生学业成绩、操行评定、奖励与处分,达标体检,学校与家长通讯联系等情况,学生手册由学生个人保存,随时供教师和家长查阅。期末交班主任填写,签章,交教务处验审盖章。
(3)严格控制流失生,建立班级日志,及时发现缺课生,逃学生,立即上报教务处,并做好家长工作,请回学校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