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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思源实验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方案

发表时间:2026-03-26 18:40 来源:金寨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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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机制,充分调动我校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6]13号)及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有关中小学教师专业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竞争激励机制,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建立公正评价、合理使用、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二、晋升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主要晋评标准,择优推荐,择优评定,推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科学设岗、竞争上岗、按岗聘任、合同管理。

3.必须达到当年人社及教育部门要求的各项参评硬件条件(资历、业绩、能力等)。

三、成立专业技术职务竞升工作领导小组

       长:由校长担任

副组长:由副校长、工会主席、校长后备人才担任

       员:由二级机构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担任

四、晋升条件

     受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2.具备与晋评岗位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全面履行所任职务的能力。高职可低聘,低职不能高聘。

    3.在上年考核中获得“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竞评程序

     1.公布设岗情况。学校向全体教职工公布岗位设置、空缺岗位、聘任条件和聘任程序等有关事项。

    2.竞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3.学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员应具备的任职资格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有关竞聘的材料进行初审。

    4.申报人员在学校内竞争上岗。由专业技术人员本人针对任期内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业绩成果等情况进行述职,公开竞聘。

    5.民主评议。由学校评聘领导小组组织全体教职工对竞聘者进行民主测评,根据竞聘人员的德、能、勤、绩表现无记名量化打分,并将评议结果当场公布。

    6.量化积分。根据个人提供的材料,由学校评聘领导小组依据《金寨县思源实验学校职务聘任量化考核细则》打分,并将量化分数公布。

7.确定晋升人员。经学校晋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由学校实施。

 

附:《金寨县思源实验学校职务晋升量化考核细则》

 

一、资历分

1.年龄分:(以人事工资档案为准)每年按2分计算;

2.任现职年限分:每年2分;

3.教龄分:(以人事工资档案为准)每年2分;

4.学历分:以最高学历为准,中师2分、专科3分、本科4分、研究生5分;

5.管理职务分:任现职以来,且在我校担任学校领导、二级机构管理人员、班主任每年1分;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每年0.5分且同时任多职的以高一级职务为准。

二、民主测评分  

1.全体教职工(分中小学部)测评20分。(不得低于12分)。

2.考核小组测评20分。(不得低于12分)。

三、获奖加分整体上限不超过25分

1.任现职期限内受到本校、县、市、省、国家表彰,依次加0.5、2、3、4、5分(校级只限我校,从2020年秋学期开始并以学校下文或颁发证书为准),主管部门表彰的依次加0、1、2、3、4分,非主管部门的依次加0、0.5、1、1.5、2分。

2.任现职以来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课件制作、教学设计、教育教学案例、典型课例、论文评选、微课制作等获县、市、省级、国家(部委)奖励,一等奖依次加1、2、3、4分,二等奖依次加0、1.5、2.5、3.5分,三等奖依次加0、1、2、3分。“一师一优课”按同级别二等奖计算(注:可重复加分,同一奖项记最高分,且该项不超过8分)。

3.任现职以来参加公开课教学或教师基本功大赛(主管部门组织,学校选拔或推荐)等获县、市、省级、国家(部委)奖励,一等奖依次加1.5、3、4.5、6分,二等奖依次加0.5、2、3.5、5分,三等奖依次加0、1.5、3、4.5分(可以重复加分,但同次参赛仅以最高奖项计算此项最高为10分)。

4.任现职以来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的指导人员(该活动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生获奖作品明确注明指导教师的)。两人指导的各记80%,三人指导的各记70%,以此类推。)获县、市、省级、国家级奖:一等奖依次加0.8、1.3、2.1、2.9分,二等奖依次加0.2、1.1、1.6、2.3分,三等奖依次加  0、0.8、1.4、2分(注:可重复加分,指导学生集体获奖的按150%计算,且该项最高不超过6分)

5.任现职以来指导学生在全国CN刊物上发表作品(明确注明指导教师)1分,每超过一篇按每篇0.3分计算,最多不超过2分。

6.任现职以来在省级以上刊物(CN核心期刊)发表教育教学作品的 (刊物办的作品集除外;CN刊物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查询核实)。以2分为基础(一篇文章不重复加分),每超一篇加1分,最高不超过4分。(多人合著按比例折算)

7)学术性荣誉:任现职以来获省级以上(含省级)中小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省学科骨干教师6分、5分;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4分、3分;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2分、1分。

8)其他加分(本项可以重复加分)

任期内年终考核优秀每年度加0.5分。

四、扣分因素

1任现职期限内,凡效能建设或师德师风考评受到上级批评或有关部门查处,或被投诉经查属实的,实行扣分。其标准为每次县、市、省、国家级依次扣5分、6分、7分、8分。(以有关文件或通报为准,同一事项不累计扣分,以上限为准)

2.上一学年度事假超过5天的,自第6天开始每天扣0.2分;病假超过10天的,自第11天开始每天扣0.1分。当年病假超过60天,事假超过20天的取消当年晋升资格。

3.上一学年度工作量不足扣分。以12个课时为基数,低于2个课时不扣分,每超过一个扣0.5分。

五、附则

1.从2020年秋学期开始进入我校工作的在编教师,如无相应岗位,实行高职低聘(组织调整任用的情况除外)。

2.符合晋升条件,工作量饱满,无违纪现象发生,教龄达29周年人员优先晋升,不受上述条款限制。

3.以上考评累计加分后如出现相同分数教龄长者优先。

4. 此方案仅适用于职务晋升,专指二级晋升一级或一级晋升高级。同一职务岗级晋升依然按照原方案执行。

5.有以下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

(1)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不合格的;

(2)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期未满的;

(3)受刑事处罚或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

(4)在竞聘中弄虚作假经查实的;

(5)其它人事、教育部门政策规定不予评聘的。

(6)此方案经2024630日全体教师大会表决通过,自2024年秋学期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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