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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江幼儿园教师培训制度

发表时间:2024-03-19 10:52 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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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不断加强我校教师培训工作,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教学能力,提高培训工作有效果,收集、积累教育教学教研经验资料,使我校教师培养、教师培训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途径,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依据“充实队伍、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指导思想,坚持以提高教师队伍专业素质为中心,中青年骨干教师为培训重点,按需培训、学用一致、注重实效、多种形式并举的培训原则。

二、培训对象及范围

重点培养在教学实践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各领域学科带头人和教学急需的一线教师。全体教师应当树立终身教育的观念,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且自觉接受定期或不定期的教师培训。

1.每位在职人员须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相关的学习及会议,按要求认真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做笔记,积极参加座谈及交流。

2.对园内组织的业务学习,基本功训练,现代信息技术培训等工作及时参加,并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

3.为骨干教师培训创造有利的条件,保证他们能定期参加学习和各项活动,争当优秀学员。

4.幼儿园将结合上级工作安排及园内工作实际定期开展竞赛活动,对获奖人员要给予适当的奖励。

5.对不能完成定期培训任务的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

三、培训目标

1.每位教师必须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进一步提高个人职业道德素养。

2.进一步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高履行岗位职责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3.应掌握多媒体教学应用技术,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4.在培训中建立健全园本培训制度,使教科研工作逐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培训内容

1.新的最前沿的涉及到幼儿园、教师、儿童发展的教育思想、理念、理论等。

2.与教育教学密切相关的教育理论知识。

3.有利于促进课程改革、办学质量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教育教学经验。

4.学科业务知识、专业知识及专业基本功。

5.师德师风建设。

6.现代教育理论与实践。

7.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8.多媒体应用技术。

五、培训制度

1.外出学习、培训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文件由领导批示,教务处安排,全体教师必须服从大局,珍惜每次学习机会。

2.外出教师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虚心好学,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声誉,处处为人师表。参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安排的一切形式的培训学习,带班工作由教务统一安排顶班人员。

3.外出培训教师,必须认真记录上级领导所作的指示或通知,领取并妥善保管好下发的资料,返园后及时传达并转交资料。凡参加县、市级听课学习的教师,必须上交一份参加活动的书面材料,返园后再进行二次培训交流。

4.外出教师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认真学习,记好笔记并积极参与交流讨论,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早退。

5.幼儿园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如有非常特殊情况教师不能按时参加活动,应提前上报教务处,以便应急调整。

6.园本培训活动全体教师都应积极参加,教务处检查并记录教师出勤情况,凡缺勤达总课时数1/3以上者,继续教育学时认证酌情减少。

六、奖惩制度

1.幼儿园鼓励教师进行在职学历提升,达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者,在年度岗位目标考核中加记1分。

2.教师辅导幼儿获奖,或参加县、市、省、国家级竞赛获奖,撰写论文获奖均参照《奖励实施方案》进行奖励。

3.每年度评选“教师培训工作先进个人”,对在教师培训工作中成绩突出者,予以表彰,专项奖励。

4.按时参加教师综合素质培训,在研讨活动中发言积极,能把所学理论应用于教学实践中,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教学成果突出者将记入优秀学员考核档案。

5.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教师综合素质培训,积极撰写论文并发表,结合所学内容在市、县级做公开教学的教师将记入优秀学员考核档案。

6.如一学期培训请假超过三次,将扣掉一定的学时。

7.如无故善自不参加学习者,按旷职处理。在继续教育考核档案中不记学分。

8.不能按时完成学习记录的教师,继续教育考核档案中不记学时。

以上教师培训、奖惩制度望全体教师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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