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江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户外体育活动安全管理
一、户外体育活动的意义
健康是幼儿发展之本,体育活动是实现幼儿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规程》指出幼儿每日的户外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进行适当的户外锻炼,既可以提高幼儿对外界气温变化的适应能力,又可以激发和恢复幼儿主要器官的机能,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二、户外体育活动的常规管理
(一)户外体育活动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体育活动的内容准备器械,清理场地,检查有无异物,确保活动场地和运动器械安全。
(2)组织幼儿活动前如厕、洗手、站队,检查并帮助幼儿整理好衣服。
(3)准备好干毛巾,帮助出汗幼儿擦汗。
(二)户外体育活动中的管理工作
1.体育活动前的准备
(1)提醒幼儿在体育活动前相互检查服装,系好衣扣、鞋带,同时要检查幼儿是否携带危险物品。
(2)教师首先要带领幼儿做好热身活动,以防突然的剧烈运动造成拉伤、扭伤,其次要注意动静交替,防止活动过量。
(3)教师带领幼儿上下楼梯时,要保证所有幼儿在自己的视线范围之内,最好做到一位教师在前领队,一位教师在队尾观察。
2.运动中的护理
(1)幼儿的活动密度要适宜,最好分场地、分时间段进行活动,避免因过于拥挤而出现意外。
(2)在玩大型玩具,如滑梯、攀登架时,教师要维持好秩序,及时给予幼儿必要的帮助及安全提示如爬、攀登时抓紧护栏,不相互推拉,奔跑时要注意四周,不猛跑、猛停,学会躲闪,防止与同伴碰撞。
(3)体育活动的组织指导、口令及示范动作要标准,注意以图示、口令形式帮助幼儿掌握规则。
(4)观察幼儿在活动中的表现:活动情况、出汗量、幼儿与教师的互动、幼儿之间的互动,以及对体弱幼儿的观察护理。
(5)教师应当与保育人员密切配合,时刻保证幼儿在成人的视线范围内,以便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6)教师在安排体育活动的过程中要注意动静交替,科学、合理的安排幼儿的运动量。设置既要有运动量大的区域,也要有运动量小的区域,而且应该根据季节进行调整。
(7)提醒幼儿注意安全,进行自我保护,避免事故发生,若发生意外应立即报告并妥善处理。
3.运动后的整理
运动结束后,教师首先要清点人数,协助幼儿一起收拾、整理。教师可以在整理的过程中渗透一些安全常识,如搬运重物时怎样保持平衡,放置物品时有什么注意事项等,同时检查运动器械是否放置到位。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把好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在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杜绝采购腐烂变质、三无(无厂家、无商标、无生产日期)食品。
二、把好验收关:严格执行卫生制度,按卫生要求验收保管好购进食品。
三、把好消毒关:搞好厨房清洁消毒工作,炊具、餐具天天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并负责保管好。
四、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上班时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服,搞好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食堂从业人员在制作餐点的过程中要确保卫生和安全,杜绝传染病和中毒事故的发生。
六、搞好幼儿进食卫生,饭前便后要用流动水洗手,不喝生水,做到一人两巾一杯,并天天消毒。
七、预防烫(烧)伤事故,滚烫食物要加盖并放在安全位置。
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班级教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二、班级保教人员必须按照“幼儿园一日工作规范”要求来操作,结合幼儿年龄特点,经常性地对幼儿进行常规安全教育,增强其自我保护能力。
三、教师不得组织幼儿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引导幼儿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四、在户外活动中教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组织幼儿户外活动及体育课前,教师应带领幼儿做好热身动作,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准备好安全防护措施,教学过程中应密切注意幼儿动向,发现有不当行为或举动时应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以确保幼儿安全,因组织指导的过错造成幼儿身体伤害事故保教人员要负责任。
五、总务部门应经常对体育活动器材、场地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
六、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医院,并及时和家长沟通并向园长汇报。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幼儿园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幼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幼儿园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园长、分管领导、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园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幼儿园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地、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幼儿园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幼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幼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在幼儿园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4)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5)对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幼儿园确定将阅览室、美工室、科学室、活动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
根据有关规定,幼儿园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领导报告更换。
3.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办公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空调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5.阅览室等的管理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6.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幼儿活动,要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园长是幼儿园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幼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校舍、设备设施管理,确保幼儿园财产和师生的安全,园舍设施定期安全检查,把责任、防范、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园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总务处为园舍设施安全检查负责部门,负责园舍设施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二、园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每天值班人员检查一次。值周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检查一次;每月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同有关人员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并不定时的抽查。每学期初、学期末各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各分园、各年级长积极配合幼儿园对园舍安全的管理,密切关注园舍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三、在风、汛、雨天气要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
四、每次检查均应做好检查记录,作为园舍设施档案保存备查。
五、检查范围
1.园舍检查的范围为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围墙、食堂、库房、各功能室等建筑设施。
2.幼儿活动室的门、窗、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等设施是否有隐患。园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3.园舍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
4.食堂用火要安全,设施设备无隐患。
5.幼儿园电器、供水、取暖设施设备等要安全可靠。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6.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7.要注意其他隐患、险情等。
六、发现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其他重大险情的应及时上报,及时维修;对经技术签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
七、后勤部门应对园舍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工作,以确保安全,除特殊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园舍维修应安排在暑假或寒假进行。
八、有关责任人因未及时检查或检查出问题未及时解决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凡发现园舍重大险情的均应及时上报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