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明强小学职称评聘的条件、程序、结果及争议解决办法

发表时间:2025-03-20 16:21 来源:金寨县教育局
字号:[  ]

职称评聘的条件、程序

根据省教育厅、人社厅皖教师〔20207号,县教育局、人社局有关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人资格评审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精神,经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金寨县明强小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职晋级应遵循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按照“资格优先、照顾资历、注重能力、力求和谐”的原则,具体专业技术职务晋职晋级认定设立以下四级指标:

一级指标:

资格:同一级别以评、聘的年限计算,先评、聘先晋(职);先评先进(档)。

二级指标:

    资历:综合考虑工龄、教龄、年龄,三项累计年限长者优先(工龄、年龄、教龄计算以人事部门政策为准,每项每年计1分,如果相同,延伸计算到月)。

三级指标:

在任现职年限内获得省、部级奖励加2分;获得市、县和校级奖励分别加1.5分、1分、0.5分。(获得县级及其以上奖励,要以学校登记、上报、备案以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文件为准,或以获得证书为准。获得校级奖励是指在本单位获得的,原单位获得的校级奖励不做为计分依据;同一内容活动以获得最高奖励为准,不重复计算。)

四级指标:

学历:在以上三个指标相同情况下,学历高者优先。

    综合评定:德、能、勤、绩综合评定,向一线教师倾斜。

备注:①同等条件,两年内退休人员可优先。

②凡申报者需对照评审材料要求,精心准备材料,且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 40 号令)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撤销申报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 3 年。如果因材料不规范导致评审未通过。从评审次年计算,一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结果及争议解决办法

1.结果依据主管部门评审为准;

2.争议解决办法:校支委会研究讨论争议情况,形成意见,依据学校考评细则予以解释。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