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莲花学校校舍及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24-03-19 11:19 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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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增强校舍、设施管理,确保校园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使校园设施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把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特定本制度,以确保校舍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校舍、设施检查的领导机构由分管安全的副校长任组长,总务处为校舍设施安全检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对校舍和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工作。

二、校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每天班主任检查一次;每周安全管理人员检查一次;每月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会同有人员进行全面检查一次;每学期初、学期末各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各年级组负责人员积极配合学校对校园安全进行管理,密切注重校舍状况,发现问题即时汇报。

三、在风、汛、雨季要实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

四、每次检查均应做好台账,作为校舍设施档案保存备查。

五、检查项目:

1、校舍检查的范围为教学楼行政楼、地下车库食堂、运动场看台场所,其中包括道路、围墙、室外广告牌等各项建筑设施。

2、学校教室的门、窗、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应急通道、厕所、围墙、大门等设施是否有隐患。

3、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校舍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

5、学校各种电器设备设施,办公设备、设施及消防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6、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7、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他隐患、险情等现象。

六、对发现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其他重大险情的应即时书面报告学校,即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对经技术签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断然措施,消除祸患。凡校舍有重大险情均应即时上报。

七、总务处应对舍实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工作,以确保安全使用,除特殊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校舍维修应安排在周末及寒暑假进行。

八、相关责任人因未时检查或检查出问题未即时解决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凡发现校舍有重大险情的均应即时上报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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