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莲花学校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及“双减”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考试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降低学生考试压力,特制定金寨县莲花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原则
坚持目标导向,以学生为本,遵循教育规律,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最大限度地发挥考试诊断学情教情、改进加强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积极作用;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治理考试次数偏多、难度较大、质量不高、结果使用不当等突出问题,将其作为切实落实“双减”工作、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完善义务教育评价体系、全面发展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坚持统筹兼顾,准确把握学校考试功能特点,认真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统筹处理好考试、作业、日常评价、质量监测等方面关系,坚决克服“唯分数”倾向,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工作目标
义务教育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高效优质的考试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考试安排更加科学合理规范,命题质量进一步提升,日常教学评价进一步优化,考试功能得到正确发挥,评价结果得到正确运用,学生考试压力明显降低,教育评价改革进一步深化。
四、重点任务
(一)大幅压减考试次数和科目
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不得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入学考、摸底考、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小学阶段不进行期中考试。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可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各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七、八年级语 文、数学、外语可进行期中考试;八年级地理、生物学可在下学期进行期中考试和1次模拟考试;为适应学生毕业和升学需要,九年级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可在上学期进行期中考试,下学期正常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在总复习阶段可组织1-2次模拟考试。严禁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仍按国家和省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科学实施日常教学评价
学校要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强化过程性评价,推动“教—学—评”一体化设计,让评价活动成为教学的有机部分,以评促学促教。鼓励采用课堂观察、随堂练习、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学习情况的即时性评价。倡导通过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学生述评等方式开展学生学习情况的阶段性评价。要创新评价工具手段,积极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精准实施过程性评价。教师要通过日常教学评价,及时反思教学,改进教学方法,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学习指导,切实做到应教尽教,保障课堂教学质量。
(三)加强综合素质评价
学校要以贯彻落实“双减”工作部署要求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坚持常态化实施,建立学生成长档案袋,完善“五育”并举学生评价体系,整合、拓展评价平台和资源,切实加强实证材料积累和整理等基础性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深入推进素质教育。
(四)完善学业质量监测
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基础上,逐步完善学校质量监测工作,监测应采取分学科抽样方式进行,防止用统一试卷统考统测,避免给学生造成过多压力和负担。
(五)合理运用考试结果
学校期末考试一律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4至5个等级。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只可以适当方式逐一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初中各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模拟考试成绩不得与升学挂钩。学校要运用好考试结果,对教学质量作出科学判断,针对性地加强教师教学指导和培训;指导教师精准分析学情教情,切实改进课堂教学,因材施教,促进每个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六)严格招生考试管理
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招收特长生。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不得组织任何与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