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25-03-20 14:54 来源:金寨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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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有效地实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切实解决我校贫困生因家庭、低保家庭、残疾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问题,深入做好学生防流控辍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助实施机构

校资助贫困学生的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学校财务室具体负责执行,并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原则上由校长担任

副组长:原则上由分管副校长、工会主席担任

  员:原则上由主管会计、二级机构负责人、班主任担任

二、资助原则

1.既扶贫又扶志,做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

2.资助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寄宿生做到一个不漏;

3.鼓励贫困学生自强自立,刻苦学习长大后要报效祖国,奉献社会,将乐于助人的精神永远传承下去

4.资助的目的是为了贫困学生提供更多帮助,以免因学习和生活方面的经济困难而无法顺利完成学业。

三、资金来源

国家及有关部门或组织下拨设立的专项资助经费。

四、贫困学生认定管理

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是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坚持每学认定一次和适时调整相结合的原则认定贫困学生,以确保特、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客观公正。

以下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之外的“四类”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程序:(建档立卡贫困户无需认定,无条件直接享受资助政策

1.本人首先提出书面申请,出具有效家庭经济贫困情况证明材料,在征求班级及学生意见后,由班主任调查、核实确认后,将建档立卡户以外的“四类”学生困难认定申请表认真填写好后报学校资助中心审查。

2.由学校资助中心调查核实后,组织学校校级领导班子评审小组于全体教师会上进行评审、并将评审认定结果在学校公示栏中公示将经过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汇总整理

3.学校资助中心汇总花名册、统计表以及承诺书等材料一并上报教育局核算中心资助分中心,按规定和要求上报审批并由教育局核算中心资助分中心按规定资助金额统一打卡发放

4.相关上级机构不定期对特贫困学生家庭情况及在校表现进行核实、抽查并回访

五、资金发放

1.资金发放前,必须向学生说明资金来源资助目的以及发放程序。

2.资金发放时,受资助者在花名册上签字,并做好拍照留存和纸质资料存档

3.资金发放后,学校资助中心要准备好《教育资助致家长一封信》,将资助明细通知到学生及学生家长,确保资金流向明确

六、资助方式

1.上级经费支持

严格按照上级领导的工作要求执行。

2.社会资助

社会或其他公益机构针对贫困学生在学校临时设立的奖助学金等资金严格根据资助者意愿如实开展执行资助

七、资助学生的奖惩

(一)受资助贫困学生取到相关资助后可在下一学年优先享受受资助,学校可根据情况适当提高资助金额等级,优先推荐参加各评优评先评比活动

(二)受资助的贫困学生,要做到勤俭节约,遵守校纪校规,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力争树立学习的榜样

(三)受资助的贫困学生,如发现因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的学生,学校一经查实,将追回资助款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在资助期间,贫困学生有铺张浪费现象以及违法违纪行为学校将立即中断或终止相关资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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