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聘的条件、程序、结果及争议解决办法
一、评聘条件
依据省、市、县职称评审文件,参加申报的老师必须满足各项要求,方可申报。
二、评聘程序
1.学校根据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核准的学校岗位设置数和学校已聘用岗位数,计算空缺岗位数,并向全体教职工公布情况;
2.学校依据教代会通过的高(中)级职务聘任量化考核细则对符合条件的老师材料进行量化考评;
3.根据量化考评排名和空缺岗位数等额通知排名在前的老师递交申报材料参加评审,在学校公示栏公示参评人员信息。
三、结果及争议解决办法
1.结果依据主管部门评审为准;
2.争议解决办法:校委会研究讨论争议情况,形成意见,依据学校考评细则予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