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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志成中学教学与科研评选办法

发表时间:2024-03-19 10:40 来源:金寨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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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我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开展,调动全体教师科研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制定本办法。

1.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工作,每三年举行一次。奖励三年内的优秀科研成果。

2.我校教师公开出版的专著、公开发表的论文或经验材料,均可参加评选。

3.课题参选,课题组撰写排名前三的教师有资格评选。

4.评选年度内离退休人员的科研成果可参加评选,调出人员的成果不参加评选,调入人员在原单位没参加过评奖的成果可以参评。

5.参选的基本条件:

1)参选人员必须坚持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圆满完成任务,成绩突出,且年度考核与师德考核必须在合格等次以上。

2)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对教改教研和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大价值。

6.等级标准

一等奖

国家级出版或发行的、并由我校教师担任第一作者的专著或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课题参评必须是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立项并结题的课题。

二等奖

省级出版或发行的、并由我校教师担任第一作者的专著或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课题参评必须是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立项并结题的课题。

三等奖

凡评选年度内,符合评选范围的科研成果,除已评上一、二等奖的成果外,均有资格申报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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