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志成中学教学与科研评选办法
为推进我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开展,调动全体教师科研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制定本办法。
1.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工作,每三年举行一次。奖励三年内的优秀科研成果。
2.我校教师公开出版的专著、公开发表的论文或经验材料,均可参加评选。
3.课题参选,课题组撰写排名前三的教师有资格评选。
4.评选年度内离退休人员的科研成果可参加评选,调出人员的成果不参加评选,调入人员在原单位没参加过评奖的成果可以参评。
5.参选的基本条件:
(1)参选人员必须坚持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圆满完成任务,成绩突出,且年度考核与师德考核必须在合格等次以上。
(2)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对教改教研和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大价值。
6.等级标准
一等奖
国家级出版或发行的、并由我校教师担任第一作者的专著或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课题参评必须是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立项并结题的课题。
二等奖
省级出版或发行的、并由我校教师担任第一作者的专著或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课题参评必须是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立项并结题的课题。
三等奖
凡评选年度内,符合评选范围的科研成果,除已评上一、二等奖的成果外,均有资格申报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