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志成中学应急预案

发表时间:2024-03-19 11:13 来源:金寨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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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志成中学专项安全应急预案汇编

 

1 学校校舍安全应急预案

1.1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校长

主要责任人:主管后勤工作副校长

相关责任人:后勤主任、安全主任

1.2预防措施

1)学校严格按照设计功能,确定校舍(含校舍附属设施,下同)的用途、荷载和使用年限。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校舍的使用功能。学校不得将校舍出借、出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

2)新建校舍确保施工质量。竣工后的校舍须验收合格才可使用。

3)学校校舍未经区教育局同意,不得随意拆建、改建,不得违章搭建建筑(构筑)物。确需改建的校舍,须报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由设计单位提出施工图纸,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4)重视校舍安全。学校校舍及教学设施安全牢固,实验室设有有毒和腐蚀性药品专储设施,并实行专人管理。学校安装避雷针,定期进行防雷检测。校舍的走道、楼梯和主要出入口不得堆放杂物,不得堵塞紧急疏散通道,不得在疏散通道加门、上锁。

5)切实做好防洪、防风、防爆、防雷、防毒、防灾等安全防范工作。

6)建立校舍安全检查制度。坚持对校舍安全做到“八查八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顶木梁看断裂虫蛀,查围墙看雨淋风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址坐落看滑坡水冲,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并由具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做出鉴定。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应及时发出危险校舍通知书。属D级危房的立即封闭停用,并限期拆除,及时改造。属BC级危房的,及时加固、维修或改建。

7)班主任要对本班校舍随时进行观察。如发现校舍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学生向老师报告、老师向校长报告)。学校及时报告区教育局和当地党委、政府。

8)经常检查和维护学校的排水系统、供电线路及消防器材等设施。各类建筑物的竖向排水、屋面和地面排水应保持通畅,发现破损,要及时修补。对老化的供电线路,必须及时更换。

1.3应急措施

1)一旦发生校舍安全事故,知情人员第一时间向学校行政人员报告。校长组织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迅速赶赴事发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事故处理。同时上报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

2)组织现场教职员工立即安全有序地疏散所有学生离开事故现场或危险区域。如有受伤害人员应立即送附近医院检查救治,并迅速通知受伤害人员的父母(监护人)亲属到达医院对其护理,尽量减小伤亡事故损失。

3)保护事故现场。学校及时成立事故处理小组或指派专人负责事故的处理,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对引发事故的现场进行封存,对直接肇事人进行监控。

4)做好事故后的稳定工作,尽快恢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 教育教学活动安全预案

本预案所指安全事件,是指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出现的师生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的呕吐、怪叫、昏厥等突发症状;体育运动中发生的受伤事故;课堂教学中的吵架、斗殴行为;体育活动中,学生因活动保护不当造成的挫伤、擦伤、关节损伤、肌肉抽筋、拉伤,或骨折、呼吸紊乱、严重休克甚至死亡的事件;其他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涉及到师生人身安全的事件。

1.1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校长

主要责任人:主管教学工作副校长

相关责任人:教学主任

2.2预防措施

1)坚持落实好校长、教师的带班、值日、值勤制度。在学生上学、放学、下课、做操、集会等常规活动的关键部位、重要环节,安排专人疏导,保护、管理学生,明确疏散路线,健全紧急情况下疏散、拯救预案。

2)在校内外教育教学活动、生活场所的安全通道、楼梯间、疏散路线上等安全瓶颈地带,严厉禁止学生拥挤、跑、窜、追逐等做其它有碍安全的行为。

3)学校日常的实践类教学和竞技类教学活动,必须做到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进行必要的安全预防,确保学生不受伤害。

4)学校组织学生进行勤工俭学活动,社会活动等要从学生年龄特点出发,搞好安全教育和活动组织。班主任、科任教师必须跟班带队,亲临指导,随时进行安全教育和保卫。

5)认真做好地域性、季节性重点环节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学生必须听从教师教导和指挥,按教师规范要求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技能训练。师生共同有相应避免和消除危险的义务。

6)完善体育活动设施建设和管理。运动场地保持平整。室内球场注意通风、采光。教学和训练、竞赛活动必须精心设计、严密组织、确保安全。

2.3应急处理

1)对师生出现的患病、受伤等事故,症状轻微的应及时由师生送医务室或镇医院就诊;重症者立即送区级以上医院救治,争分夺秒,并及时报告。

2)对发生的学生吵架、打架事件,任课教师应立即制止,课后交由班主任处理,性质严重的交德育处处理。

3)家长与师生发生冲突时,学校应立即制止,逐级报告,进行妥善处理。

4)其他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事件,第一时间内立即实施救治、处理和报告。

5)不管室内、室外课,教师要做到上、下课点名,若发现无故不到者,要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向德育处报告。

6)在课堂上若学生发生伤害事故或者身体不舒服,教师要及时向德育处报告,并送医院治疗。

7)特殊重特病患和重大伤亡事故,学校校长立即报告区教育局,启动应急预案。

 

3 大型活动(集会)安全预案

本预案指学校集会、大型集体活动,春秋游、庆典纪念、文艺演出、运动会等重大、集体活动出现的师生死伤安全事故。

3.1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校长

主要责任人:主管德育工作副校长

相关责任人:德育主任、安全主任、教学主任、总务主任

3.2预防措施

1)学校组织的全校性大型集会、活动和集体外出活动,必须向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同时上报学生活动安全预案,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安全预案》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内容、目的、人数、负责人,安全措施、疏散方案等。

2)学校在教育教学计划内安排的整班外出活动必须报请校长批准,年级外出活动必须报请区教育局批准,同时在征得家长同意后学生方可参加。

3)学校在组织学生大型项目集体活动之前,必须对活动的路线、场所、建筑物、设施、交通、天气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考察,对所有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科学制定学生活动安全预案,明确活动组织领导、指导教师、管理人员,将安全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4)班级活动,必须由班主任带队;年级活动,必须由校级领导带队;全校性活动,必须由校长带队。学校组织者必须与学校签定安全责任书。

5)各中小学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必须有随队医生或卫生员,携带必要的药品。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和社会公益劳动时,必须在安全、无毒、无害的安全环境下进行,保证全体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带队教师在活动结束前,不得离开学生。学生在活动过程中,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队单独活动,如感觉身体异常或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带队教师汇报。

6)严禁组织参加超出学生年龄、生理、心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的各类活动(如高层建筑物上擦玻璃、在路面上搞宣传或义务劳动、到有传染病源的地方做好事、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等),严禁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商业庆典活动。

3.3大型活动、集会期间的处置措施

1)各班主任为本班活动期间第一安全责任人,年级主任为本年级安全责任人。活动期间班主任不得离开本班学生,随时掌握本班级学生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本班级学生的疏散和控制,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2)活动负责人及时做好整个活动的调度和控制,稳定好全体师生的秩序。不得擅自脱离岗位。发生事故,及时组织安全出口的疏散工作,避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3)脱离现场后,各班主任、年级主任迅速组织好本班本年级学生,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允许学生擅自离开队伍。对没有到场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现场负责领导。

3.4应急措施

1)一旦发生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必须迅速启动应急机制,视事故情节向区委、区政府和区教育局第一时间作出汇报。校长及相关责任人员第一时间进入现场处置。

2)迅速有序疏散人群,组织人力及时抢救受困和受伤师生,及时将伤员送到附近医院救治,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3)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负责与事故现场指挥人员和教育局、当地党委、政府及卫生、公安等部门保持联系。

4)组织事故损失、人员伤亡情况调查;评价、了解、汇总应急工作出动的救护人数,抢救伤员等情况。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4 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学校消防突发事件是指学校校舍、师生宿舍或其它学校建筑用房发生火灾或由于用火用电等消防因素引起的师生人员伤亡及学校财产损失。

4.1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校长

主要责任人:主管安全工作副校长

相关责任人:安全主任、后勤主任

4.2事故通报与现场保护

1)突发消防安全事件发生后,学校迅速核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突发消防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区教育局。

2)展开抢救工作,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防止现场痕迹和相关物品、证据被破坏和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和物证。

4.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

1)发现火情后,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切断与火灾相关的电源、气源、火源,搬迁易爆物品等;使用附近灭火器或消防水龙头进行灭火。如果火势较大,应同时立即向学校保安值班室报警,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时讲明起火地点、起火的部位及火势大小、被困人员情况、联系电话号码和行走路线。学校校长根据实际火情判断是否立即启动消防灭火应急预案。

2)启动消防灭火紧急预案后:

①赶赴现场,预案各专业组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到位(接报后5分钟内赶到),组织安全疏散人员、物资和灭火扑救工作。

②保持通讯畅通:指引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利用校园广播宣布学校进入消防安全紧急状态,公布火灾发生地点,需要疏散的范围。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通知相关各组,迅速投入灭火战斗,同时注意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准确地将各种指令、情况及信息上传下达。

③灭火:根据预案指令,迅速检查是否切断起火现场电源、火源和气源,检查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启用携带或利用就近配置的灭火器、消火栓等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如火势较大,暂无法迅速扑灭,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冷却、隔离等措施,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待消防队赶到,配合完成灭火任务。如有人员被火围困,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应坚持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救人是火场上的首要任务。

④疏散引导:坚持分班、分宿舍按秩序疏散现场师生,再疏散危险品及物资。对现场实行警戒,保证消防车畅通无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避免人员伤亡。及时疏散受火灾威胁的物品、重要文件、资料和贵重设备及物品等,并把疏散出来的物资集中存放到安全地点,指定专人看管,防止丢失,被窃或坏人乘机破坏。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由专业人员疏散。人员、物质疏散后应在指定地点集中清点,查明有关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⑤配合专职消防队员及医护人员抢救火场内被困伤员及重要物资。如有受伤师生,进行现场简单处理后,送医院救治。

⑥迅速调集准备灭火所需物资、设备,为完成灭火、疏散、救护任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4.4善后工作

确认明火已经扑灭,组织学生复课;需要休课的,组织学生返家。查明事故原因后,形成完整的书面材料报告区教育局。

 

5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5.1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校长

主要责任人:主管后勤工作副校长

相关责任人:食堂负责人、后勤主任

5.2预防措施

1)所在食品及原料实行定点采购,不得采购、贮存、加工、使用、销售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人体健康的食品及原料。

2)食堂仓库钥匙专人保管,责任落实到人。库房门口有明显标记,规定非食堂工作人员不的进入食堂库房。定期对库房里的原料进行检查,发现变质原料,及时处理,坚决杜绝变质的原料摆上餐桌。

3)学校食堂对餐具按规定进行严格消毒。使用餐用具必须“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确保餐具清洁卫生,防止出现因交叉感染而引发的食物中毒事故。

4)坚持饭菜留样、试尝制度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

5)按照《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要求,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堂防毒、防霉、防蝇、防鼠、防火等必要的卫生设施健全,管理措施到位。特别是防止肉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再生产加工和销售过程中污染,防止食品腐烂变质。

5.3应急措施

1)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后,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并于30分钟内向区教育局报告,教育局统筹决定是否启动预案。

2)积极配合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现场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5)分析原因,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的情况进行综合

分析,确定事故原因,汲取教训。

6)对发生食物中毒的师生,做好登记工作,分析判断可

能造成食物中毒的原因,对可疑中毒食品进行报废处理,根据中毒原因,做出现场消毒预防措施。

5.4对中毒食物的处理

1)查明情况前,对可疑食物立即停止食用。在卫生部门已查明情况后,对确定的引发食物中毒的食品进行深埋,对食品餐用具、容器进行消毒。

2)根据查明的事故原因,向区教育局递交书面事故分析报告,并切实落实整改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6 传染病应急预案

6.1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校长

主要责任人:主管安全工作副校长

相关责任人:经办人、班主任

6.2预防措施

1)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传染病防控知识,增强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与传染病人接触,生病及时就医;教育学生坚持锻炼,增强对疾病的抵抗能力;教育学生不购买“三无”食品。

2)加强食品、饮水卫生管理,措施到位、责任到人,严防病从口入。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共同做好学校周边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饮食摊点的整治,消除引发学校传染病的隐患。

3)加强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场所的清洁保持和空气流通,对学校相关物品定期消毒。

4)做好师生健康体检和常见传染病的预防接种工作。

5)加强门卫管理,切断外来传染病源。严格控制校外无

关人员进入学校水源地和食堂、食物贮存点。

6)做好预防常见病的必要药品等物资储备。

6.3应急措施

一旦学校发现传染性疾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师生一旦出现非典、风疹、流脑、麻疹、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2)师生在校内出现传染病,及时组建处理病情的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成员的统一安排下,要求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到学校隔离室休息,并由学校安全管理人员或卫生保健老师立即通知传染病医院,需转医院治疗的立即转传染病医院。学生出现传染病症状,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到校的,由班主任护送去医院。

3)在校内发现传染病的师生,学校校长立即亲临现场指挥,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迅速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4)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5)学校师生员工中发现传染病人,立即上报。

6)如传染病烈性感染,请示区教育局和当地党委、政府,决定是否实行全校停课。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①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级或所在办公室,暂停学校一切活动。停止校内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和市教育局的处理意见。如校领导已隔离,由中层干部等组成临时班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待疫情解除后,校领导班子开始工作。

②疫点消毒。请区疾控中心对学校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③疫情调查。密切配合区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7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7.1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校长

主要责任人:主管后勤工作副校长

相关责任人:后勤主任、安全主任

7.2应急准备

1)地质灾害临灾险情出现后,迅速上报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启动临灾应急预案。同时,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进行险情会商、研究部署抢险避灾各项工作。

2)开展有序、有组织的抢险避灾工作。

①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师生和重要财产撤离,情况危险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②对灾害隐患进行动态监测、分析,预测其发展趋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并做好灾害突发时的报警工作。

③组织施工力量实施必要的应急避险工程,减缓和阻止灾害险情发展。

3)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险情和抢险避灾情况,以取得指导和支援。

4)一旦灾害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根据情况宣布结束临灾应急期,确定撤消或继续保留危险区事宜,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

7.3应急措施

1)发生地质灾害后,“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调查,核实灾情,指导有关人员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防止灾情扩大,并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进行灾情会商,启动灾害应急预案,部署抢险救灾各项工作。

2)学校自然灾害应急组根据“领导小组”的指令及职责分工高效有序地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开展自救、互救,并采取紧急避让和抢险救灾措施。

3)一旦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已经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宣布结束灾害应急,确定撤消或保留抢险地质灾害危险区,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措施。

 

8 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本预案所指安全事故,即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车辆接送的学生在乘车途中或教师在上下班途中所发生的意外交通安全事故;三个以上受伤,一人以上死亡的交通事故即为重大安全事故。

8.1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校长

主要责任人:主管安全工作副校长

相关责任人:安全主任、后勤主任、德育主任

8.2预防措施

1)加强学生乘车、过渡的管理,学生上学、放学严格实行路队制,坚持结伴回家制度。严禁学生上学、放学途中随意搭乘无安全保障的车船,杜绝学生放学、返校途中私搭农用车、乱乘不安全交通工具,禁止学生骑摩托车上下学。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不允许在道路上骑自行车。

2)严禁在公路上组织集体出操、举办长跑比赛和其他大型活动。

3)临近公路的学校必须同交警部门配合,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安装减速装置。放学时必须安排足够的人力组织学生疏散。

4)建立、健全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不得使用、租用无牌无证、未按有关要求检验、超载等违法车辆运送学生,督导。严禁学校随意远距离跨街招揽生源。

8.3应急处理措施

1)接报事故后,一般事故3天内作书面报告。重大事故立即口头报告,4小时内向区教育局作书面汇报。

2)立即组织或指令职能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立即通知交警、班主任、家属等到位。

3)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必需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有关技术专家根据事故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同乘学生或教师的疏散和护送问题,必要时请求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4)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120)或就近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5)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积极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参与事故的调解。做到家长、学生的情绪安抚工作。

 

9 楼道等防踩踏安全应急预案

9.1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校长

主要责任人:主管德育工作副校长

相关责任人:德育主任、安全主任

9.2预防措施

1)坚持楼道值班制度,集会、课间操等集体活动,楼道口有专人执勤;学生较多,楼道较窄的学校,应实行错峰下课。学生经常活动的关键部位、场地,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疏导、保护。

2)集会、课间操等集体活动,学生集体上下楼时,各班学生行走线路固定,依次、有序地上下楼;学生集体下楼时一律不准上楼,学生集体上楼时一律不准下楼;

3)保证楼梯应急照明灯正常使用,楼梯地面画出中线,墙壁张贴警示标识和提示语;

4)定期检查楼梯和扶手的可靠性,及时消除隐患;

5)加强对学生进行科学常识的教育,破除迷信,并制定停电的应急措施,教育学生遇突发事件不惊慌,增强自护、自救能力。

9.3应急措施

1)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及时报告学校校长,学校校长第一时间迅速上报区教育局。

2)全体教师主动、积极参与事故处置,迅速有效地疏散学生;将受伤师生送到医院救治,陪同、照看师生,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对无法及时判明伤病情的人员,及时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请求区委、区政府成立专家组进行会诊。

3)迅速查清现场状况,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果断处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扩大,并做好师生的思想工作,确保师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4)在抢救伤员过程中尽可能保护现场,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及家长安抚工作。

 

10 学校急性化学中毒事件的处理应急预案

本预案所指安全事故,是指学校危险化学品储藏中发生渗漏,标识模糊不清,稀释过程、演示实验过程和学生实验过程中引发的或违反实验操作规则等引发的急性化学中毒事故。

10.1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校长

主要责任人:主管教学工作副校长

相关责任人:装备主任、实验室教师

10.2预防措施

1)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制定管理和实验操作规则,并配备专人管理,对危险化学品实行专人、专柜、加锁的措施。

2)加强对学生实验课的规范教育。

3)加强实验课前对化学用品、实验设备的检查与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0.3应急措施

一旦发生急性化学中毒事故,应遵循以下程序处理:

1)及时报告:

①当事人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校长立即赶到现场,同时在第一时间向区教育局报告。

②报告中具体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情况。

对于发生事故原因不明的可在后续报告中说明情况;事故处理的进展在后续报告中说明。

2)启动应急预案:

①做好现场抢救,落实现场抢救人员,减轻中毒程序,防止并发症,争取时间,为进一步治疗创造条件。

②做好现场疏散工作,控制事故势态的扩大。

③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做好告知家长工作。

④做好家长安抚工作和其他学生及家长思想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并及时做好随访工作。

3)现场抢救:

①气体或蒸汽中毒,应立即将中毒者移到新鲜空气处,保持呼吸道畅通,并注意保暖,毒物污染皮肤时应迅速脱去污染的衣服、鞋袜等物,用大量清水冲洗,冲洗时间15-30分钟。

②经口中毒者,毒物为非腐蚀性者立即用催吐的办法,使毒物吐出,现场可压迫舌根催吐。

③对于中毒引起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挤压,人工呼吸法。

④及时送医院急救,给医务人员提供引起中毒的原因,毒物的名称等情况,送医院途中人工呼吸不能中断。

 

学生欺凌和暴力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的

为及时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维护校园秩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领导(指挥)机构

学校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领导小组)。

总指挥:(校长任总指挥)

副总指挥:(学校分管负责人或处室负责人,排名第一的副总指挥同时兼任现场总指挥,或校长外出时代行总指挥职权)

成员:(学校处室负责人、班主任等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指挥和组织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有关事项作出决策;督促各相关应急处置职能小组按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分设各职能小组的工作进行指导,对其负责;向上级部门请求救援事项。

三、分工负责机构

(一)组织协调组

主要职责:负责具体指挥、组织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处置工作,督促、指导、协助各相关应急处置小组按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工作;负责部门、单位来人接待工作。

(二)警戒疏散组

主要职责:以学生及时躲避暴力、防止暴力伤害为目的,负责疏散学生,或告知和引导学生到某场所集中,或告知学校在教室关闭门窗不外出;负责维护秩序,保护现场;把好校门关口;协助救助等其他工作。

(三)紧急救护组

主要职责:负责第一时间组织实施自救互救,抢救遇险师生,以抢救生命为第一,其次视情况抢救重要财产、档案等;检查学生身心状况、进行临时救治和必要的心理疏导;负责将受伤师生尽快运送到指定安全区域,并迅速联系急救中心或拨打120,在专业医务人员到达之前,救护组应对受伤师生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为救治伤者赢得时间;预防次生灾害发生。

(四)通讯联络组

主要职责:负责对内对外的通讯联络;负责收集信息,起草事件报告;负责向上级报告和续报情况;做好新闻单位的接待、采访工作;负责发布信息通稿。(组织协调组掌握最全面的信息,也具有通讯联络的职能,因此,通讯联络组可归属于组织协调组。将通讯联络组单列出来是说明通讯联络、信息归集和发布的重要性。

(五)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负责处置安全事件过程中的车辆保障,负责接待用品,负责用餐、饮水,负责通讯设施,安保设施等的保障工作;急需用品立即采购。

(六)家长接待组

主要职责:做好对受伤学生家长及家属的接待、安抚、慰问和思想工作。(家长接待不用于上级及其他相关单位来人接待,家长接待是维护平稳局面的重要工作,尤其是对于事件中伤亡学生的家长,接待和安抚工作尤为重要。)

第三章 应急处置程序

一旦发生欺凌事件,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四、应急响应程序及措施

()接警与通知事故发生后

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师、保安、学生)必须立即制止学生,防止事态扩大,并将所发生的事故的情况报告校长,校长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班级、程度;在基本掌握事故情况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现场应急抢救、现场保护

1.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师、保安、学生)应首先检查学生受伤情况。如果有学生受伤,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学生进行应急救护处置(或拨打120救护)。同时,马上通知相关负责人赶赴现场,同时通知抢救组成员迅速到现场。抢救小组组长马上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在急救车到达前,应急急救组负责受伤学生处置。

2.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简述事故情况和学生被送往的医院详细地址,请家长到医院。

3.组织事发现场人员调查事件发生的过程,并实事求是做好书面记录。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联络、教育

()接待家长和后勤支援

第四章 后续处置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毕后,学校要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1.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事件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如属于责任事故,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对受伤学生的赔偿要依据《民法通则》《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2.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处理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并向教育局报告事故处理结果,责任认定。

4.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管理等存在的问题,制定更加完善有效的防范措施。

 

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在校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根据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所称“学生突发事件”主要是指危及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性意外事件,如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学生发生交通意外等事件。

(二)领导小组

  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副校长

  员:各班班主任

 

(三)处理程序

1、及时报告值班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将情况向校长报告。

2、先期处理

发生突发事件后,除了向有关领导及时报告外,所有被通知人员应立即停止正常工作和休息,在第一时间内组织教师做好先期处理(如: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抢险救灾等工作),阻止事必要时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可分别拨打110120119;并应抓紧进行现场调查取证,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获得第一手材料。

3、善后处理

先期处理之后,事件处理组应将整个突发事件的经过、应急处理措施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工作指挥部汇报处理意见,及时做好善后工作。

(四)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的处理

1)学生发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并立即实施救治外。

2)班主任获悉情况后,应立即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3)学校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必要时应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情况不明的案件的侦查工作。

2、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的处理。

1)学生擅自离校后,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

2)班主任在获悉学生擅自离校的情况后,应自即向学校领导汇报,同时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对去向不明的学生应立即组织查找,及时查明该学生的去向。

3)在无法查明学生去向的情况下,应在2小时之内将情况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4)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在2小时之内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3、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的处理。

实行“首遇负责制”,学校每一位教职工都是应急处理小组的成员,面对应急纠纷时,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学生发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立即劝阻,并呼喊近处教工,共同制止纠纷。

2)学校分管领导和班主任或辅导员在获悉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诊所诊治,若事态严重,送县医院或立即拨打120请求帮助;同时班主任或辅导员应立即将情况向学校领导汇报。

3)发生学生伤亡的,学校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5)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将后果严重的学生打架事件,在2小时之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6)学校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尽早向目击者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及时查清突发事件的原因和经过。

7)相关人员应立即提出整改措施,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

4、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重大恶性事故的处理。

1)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班主任在接到通知后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应立即向学校应急小组汇报。

2)首遇人员应立即将情况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并积极配合医院和交警部门,做好学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

3)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程序:

发生交通事故时,对受伤人员及时送医院抢救,并要记清肇事车辆的型号、牌号。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重要物品、证据。迅速拨打120向交警部门报告,再向学校、家庭、教育局报告。并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配合交警部门做好调查、取证、事故处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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