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2023-03-15 09:35 来源:金寨县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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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金寨县信息公开网http://www.ahjinzhai.gov.cn/public/index.html 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金寨县疾控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悬剑山路332号;邮编:237300;联系电话:0564-735671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金寨县疾控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在县政务公开办的统一指导和部署下,严格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照政务公开测评体系各项指标,认真完成了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依据相关要求,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外,新形成的主动公开信息都向社会公开,做到公开透明。2022年金寨县疾控中心做好县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对疫情防控相关热点的关注与回应,及时利用中心“预警与应对”栏目发布疫情预警与防控相关信息;定时发布相关应急预案、预警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情况;此外,还有规划计划、监督保障、应急管理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全年公布相关信息83条。

2、推进两化,协助县卫健委做好公共卫生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推进两化工作。对照标准化、规范化及时做好信息公开栏目调整和内容完善工作,重点做好公共卫生领域重大传染病预防、免疫规划、健康教育、职业病危害等相关信息汇总与上报,协助卫健委做好县政府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申请条件及流程说明,公布申请联系咨询电话,申请渠道畅通。2022年,我单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疾控中心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一是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严格做到发布、审核分离。二是明确责任。中心政务公开分管负责人,依据县政务公开考评指标体系,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中心各栏目和卫生健康领域栏目相关发布内容有人提供资料。是做好反馈整改和隐私排查工作,确保每一条公开信息合理合规。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安排专人负责平台建设。确定专人进行网站的维护、更新,依据县政务公开办下发的监测表,及时进行补充、完善。二是及时根据调整后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认真规范公开相关内容。

(五)监督和保障情况。一是积极了解县政务公开工作动态,根据县政务公开办部署安排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栏目及内容。是要求政务公开经办人员加强对政务公开业务知识的学习,围绕政务公开考评指标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是配合做好网站第三方检测,围绕反馈问题积极落实整改。是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主动回应群众关注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中心根据县政府政务公开办的统一要求和县卫健委的安排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及时的公开,但还存在信息公开数量偏少、信息公开不全面等问题。

下一步,中心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针对县政务公开办每月下发的测评通报,逐项自查,一一整改确保政务公开栏目信息发布无空白栏,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发布重点公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息等重点信息,常规性公开疾病预防常识和公共卫生办事服务等内容,不断丰富疾控中心政务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三是继续做好公共卫生领域的资料收集和上报,协助县卫健委做好本县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四是对公开内容进行认真审核,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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