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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妇幼保健院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2021-01-20 11:13 来源:金寨县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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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政务公开工作,在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和精心指导下,中心(院)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各科室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县政务公开文件精神,严格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照政务公开测评体系各项指标,圆满完成了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及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公开机制。一是成立组织。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中心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中心(院)主任担任组长亲自过问,分管副主任具体抓政务公开工作并协调相关科室提供公开资料,明确一名人员专门负责日常公开工作。二是建章立制。制定了中心(院)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政策解读制度等公开工作制度,确保公开工作做到规范、高效、便民。三是保障到位。开展了政务公开业务学习培训,提高了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在各科室工作人员中普及了政务公开知识,将政务公开作为年度工作人员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保障机制。

(二)加强示范引领,提升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政务公开水平。一是继续加强中心(院)政务公开工作,强化政务公开建设和督导工作,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二是全面实行办公自动化,文件流转环节中责任人、责任科室、办理状态都在办公自动化系统内公示,全程实行全面公开督办,待文件中所列项目全部完成,真正起到了通过督查文件的运转而实现督查具体工作的落实的作用。三是加强对全县妇幼保健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利用电子屏、展板、编印宣传手册,利用各类健康日宣传等手段,开展信息公开宣传工作。积极整合和强化信访接待、行风评议、热线电话、议案提案、公众信息等信息资源和群众诉求渠道,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三)规范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发布准确高效。1、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按照信息公开要求,修改完善了《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信息公开目录》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信息公开指南》,并对《信息公开指南》及时更新,保证最实效的信息发布,做到齐全、规范、全覆盖。2、强化信息公开及时性。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信息产生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确保信息公开准确性。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凡是属性为主动公开的公文,必须全部公开;凡是符合申请公开的公文,符合申请全部公开;在中心网站首页、单位概况、新闻动态、通知公告、信息公开、重点工程、办事服务、内部建设、政策法规、公众参与等板块,不仅公开了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任免、政策法规、业务工作、财政预决算、职权目录流程图,还根据工作需要开辟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展示、重点作年度计划、百姓畅言等其他公开栏目。

(四)加强平台载体建设,拓宽发布渠道。1、选好载体,服务群众。为方便群众办事,中心在醒目位置设立了公示栏,公布本单位机构设置、主要职责、服务内容、服务承诺、办事流程等,推行了“首问负责制”和“首办负责制”。2、规范信息公开格式。政府信息的标题格式、正文格式、目录分类、主题导航、发布文号、关键字、发文日期、附件上传、核心元数据等情况严格按照《金寨县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目录标准及发布要求》,做到公开信息格式规范,目录分类、主题导航准确,核心元数据齐全、准确,满足公众查询方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

595.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群众对妇幼保健等重大问题关切需求上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2020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四是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资料建档工作,做到政务、信息公开有据可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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