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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妇幼保健院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2022-01-24 11:22 来源:金寨县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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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妇幼保健院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金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金政公开〔2021〕28号)要求编制而成。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金寨县信息公开网(https://www.ahjinzhai.gov.cn/public/column/6597341?type=4&action=list&nav=3&catId=7062531)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金寨县妇幼保健办公室联系(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燕子河路西侧,电话:0564-7063115,邮编:2373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金寨县妇幼保健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悉心指导下,严格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照政务公开测评体系各项指标,认真完成了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对外重点围绕以药品价格,医疗服务价格和检查价格公开,推进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医疗费用清单制度,使病人看病、住院费用一目了然,制定了金寨县妇幼保健院服务承诺,接待病人投诉制度,价格咨询与投诉管理制度对内重点围绕正确运用决策权、用人权、管事权、财务权建立了相关公开制度。为了给本院职工提供院务方便,知晓院务程序,制定了相关公开指南。 

 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严格做好反馈整改和隐私排查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第一时间对可能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进行排查,并在日常信息发布中进行重点关注,未发现个人隐私泄露情况发生。截至目前,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各类信息44条,保证了无信息发布“空白栏” “未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院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贯彻保密工作原则,严把政府信息发布依法、保密,对涉及个人非法定必须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制定并严格履行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定期开展信息安全监测,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落实整改,保障个人信息隐私,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安全性和亲和度。 

(四)平台建设情况。安排专人负责平台建设严格落实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平台建设的安排部署对新修订目录进行调整,定期维护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已发布信息,对过时、陈旧信息予以修正清理,保证平台信息发布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五)监督和保障情况。一是及时掌握县政务公开工作动态,调整、完善相关栏目及内容。二是加强经办人员对政务公开业务知识的学习,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及时、高效发布。三是配合做好网站第三方测,根据反馈问题积极落实整改。四是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主动回应群众关注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公开数量

本年新制作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䃼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医院工作业务性强,各项业务多而杂,任务繁重,少数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工作具体要求缺乏积极主动;同时政务公开工作也在不断地发生新变化,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期望也逐步提高,工作推进还需加强。

针对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找差距、补短板,不断推进工作全面均衡发展,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在现有的工作机制上,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协调联动机制,压实责任到科室到人员,筑牢工作基础,完善工作机制,实现政务公开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二是强化工作推进。过召开专题会议和以会代训等,不断提高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工作能力,切实保证政务公开要求落地生根,提高工作意识,推进工作及时主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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