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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妇幼保健院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2023-01-19 11:29 来源:金寨县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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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妇幼保健院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金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金政公开〔20231号)要求编制而成。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金寨县信息公开网(https://www.ahjinzhai.gov.cn/public/column/6597341?type=4&action=list&nav=3&catId=7062531)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金寨县妇幼保健院办公室联系(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燕子河路西侧,电话:0564-7063115,邮编:2373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金寨县妇幼保健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严格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照政务公开测评体系各项指标,认真完成了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加大妇幼健康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发布秋冬季新冠疫情防控知识,每月公开三公经费情况,及时解读医疗政策和医保政策等方面新出台的文件。积极推进两化工作,协助县卫健委做好公共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截止12月底,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各类信息91条,保证了无信息发布“空白栏” “未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院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制度,要求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均应进行“三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可公开,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安排专人负责平台建设。确定专人进行网站的维护、更新,依据县政务公开办下发的监测表,及时进行补充、完善。二是及时根据调整后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认真规范公开相关内容。

(五)监督和保障情况。强化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及时落实整改反馈问题,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涉及民生的医疗价格、医保服务内容等更新不及时部分工作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提供信息有应付心态,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针对以上问题,医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涉及医疗、医保等内容科室人员从思想上要提高认识,及时提供更新内容,全体工作人员要对政务公开工作大力支持,能够公开的文件全部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信息发布,不断丰富解读的形式、方式和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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