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人民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规,制定金寨县人民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医院实际,以构建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处理机制,全面提高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
加强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发现突发事件知情者及部门应及时上报。
2、依法管理
严格执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对突发事件的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严格执行《金寨县人民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对因执行不力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事件范围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包括。
1、人为因素所致的可预防的突发事件,如食物中毒、火灾、重大交通事故、建筑矿井等安全生产事故、坠楼等;
2、非人为因素所致的不可抗拒的突发事件,如地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水灾、雷击等。
四、实施细则
当遇到意外的突发事件时,要求医院全体工作人员思想要冷静,抢救措施要快速、有效,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应立即通知科室领导、院总值班、相关职能科室、院领导,积极组织全院参与,应尽早解除险情,保证工作正常进行。
1、正常的抢救、手术、诊疗等活动,需要启用备用措施的,如:人工电源、手控呼吸等,应尽早、及时启用,保证诊疗工作正常进行,做好解释,协调工作。
2、积极通知社会有关职能部门,如119、110、供水、供电等部门。迅速查明原因,尽早解决,排除险情,保证医院诊疗工作正常进行。
3、各科室要针对本科室工作特点,教育广大职工,树立安全观念,常备备用药品、物品,如:备用电源、备用抢救物品等。
五、紧急救治程序
1、患者由本院急救车接入或直接进入本院急诊室,在进行生命体征检测、止血、包扎、吸氧、输液等措施的同时,报医务科,总值班。
2、救治组办公室应立即组织人员紧急救治。由医师开出各种检查、处置、处方等,经办公室主任签字或电话通知后,先行进行检查、治疗,保障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
3、在患者的救治过程中,医院要积极组织抢救,及时组织本院专家会诊,制定最有效的救治方案。如需上级医院会诊,紧急救治办公室应积极联系,确保会诊专家按时到达。如需转院,办公室应及时联系上级医院,并安排救护车及相应医护人员护送。
4、患者在住院期间,医院应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从医疗、护理、饮食等方面提供较好的条件,以使患者尽快康复。
5、院紧急救助办公室遇有患者伤亡,在立即开展救治的同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遇有重大伤亡情况时,向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直接报告县政府办公室,并对危重患者实行病情日报制。
六、资源保障
1、设备科:负责急救设备的补充、完善和维修;
2、后勤:负责应急生活用品的储备;
3、药材科:负责急救药品的准备;
4、财务科:负责应对突发事件的财力保障。
七、应急培训:
1、全员培训:
由医务科、护理部负责:急救技术培训、体能培训、“三基知识”培训等,负责基本技能考核、医疗操作规程及诊疗常规的培训。
2、科室培训:
由各科室根据科室特点,制定培训计划及内容。
3、急诊科岗前培训:
急诊科负责急诊人员上岗前的急救知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