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中医医院2021年政务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表时间:2022-07-12 08:57 来源:金寨县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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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金寨县政务公开办部署安排,编制2021年度金寨县中医医院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金寨县信息公开网(http://www.ahjinzhai.gov.cn/public/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金寨县中医医院联系(地址:红军大道078号;邮编:237000;联系电话:0564-719909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中医医院政务公开工作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悉心指导下,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照政务公开测评体系各项指标,认真完成了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每月明确公布有关医疗技术及医保政策等方面新出台的文件。持续关注国家发展中医药的重要政策,准确获得最新信息并及时发布。每月公开三公经费情况,及时解读医疗政策。我院全年发布信息情况:截止12月底,政府信息网站今年公开公示信息53条;利用医院门户网站、QQ、微信公众号和订阅号等新媒体助力推动政务信息工作公开,便于不同人群充分、及时了解我院工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我院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强化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制度,要求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均应进行“三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可公开,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依托县政府的信息公开网平台,根据市政务公开办最新的政务公开目录体系要求,及时进行了调整,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二是强化医院网站建设,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实时调整门户网站栏目、专题栏目和飘窗内容。三是定期做好平台安全防护工作,配合开展网信安全自查。

(五)监督保障方面。2021年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印发了《金寨县中医医院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规定。将每季度测评反馈结果的整改报告通过监督保障栏目进行公开,每月公开部门网站及政务监测结果整改情况。同时按照省县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安排,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各项工作培训,及时掌握县政务公开工作动态,根据主动公开目录,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栏目及内容。坚持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二是加强组织领导,2021年根据人事变动,调整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政务公开专职人员的工作组,由政务公开专职人员负责全委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同时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年度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和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等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根据政务公开办每季度测评反馈问题及自查整改情况,医院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单一。按照政务公开办要求,政策解读要丰富解读形式,包括图片、图表、漫画、视频等。目前,语言政策解读仅以文字及图片形式,内容形式较为单一,缺乏丰富灵活性,可读性、感染力不够强。二是信息发布不够全面。如其他政策文件发布不全面,不利于人民群众全面的掌握卫生健康政务信息。三是部分工作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提供信息有应付心态,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针对以上问题,医院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要对政务公开工作大力支持,能够公开的文件全部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加强和媒体公司的合作,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信息发布,不断丰富解读的形式、方式和内容。进一步发挥政务新媒体和信息平台作用。运用政务公开网、微博、微信主动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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