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中医医院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2024-01-26 11:51 来源:金寨县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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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金寨县政务公开办部署安排,编制2023年度金寨县中医医院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金寨县信息公开网(http://www.ahjinzhai.gov.cn/public/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金寨县中医医院联系(地址:红军大道233号;邮编:237000;联系电话:0564-719909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中医医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悉心指导下,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照政务公开测评体系各项指标,结合医院实际,认真完成了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院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我院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做到定期检查、适时更新。一是我院全年发布信息情况:2023年,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今年公开公示信息50余条;利用医院门户网站、QQ、微信公众号和订阅号等平台助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百余条,便于不同人群充分、及时了解我院工作信息。二是主动公布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医院基本信息及工作动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主动回应,解民所急,立足信息公开及时性,实现重点板块“快速响应”。三是严格按照《条例》和县政府的总体要求,配合县政府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条例》要求,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相关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度,我院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严格落实《条例》,制定并严格履行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多举措确保信息安全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依托县政府新建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医院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在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发布及时。二是主动承担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主体责任,根据安徽省医院信息公开目录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在医院官网设置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定期更新”。三是定期做好平台安全防护工作,配合做好安全评估和审查。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由政务公开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确认,严格执行多重审核把关制度,防止涉密和敏感信息直接上网。同时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年度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和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等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二是按照市县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安排,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工作培训,及时掌握县政务公开工作动态,根据信息公开目录,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栏目及内容,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持续提高信息公开负责人发布信息、回应关切的能力。三是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定期在监督保障栏目发布信息公开检测问题自查自纠整改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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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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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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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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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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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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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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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根据政务公开办每季度测评反馈问题及自查整改情况,医院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信息更新及时性不够、信息发布不够规范;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尚需不断完善。

针对以上问题,医院领导高度重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提出改进措施:一是做好定期检查,政务公开专职人员要对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医院官网的信息公开栏目及时进行检查,做到信息发布规范全面,确保公开信息清晰易读,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杜绝违规涉密和涉及公民隐私信息公开情况发生。二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平台、网站、公示栏、电子屏、宣传册等形式公开信息,为群众获取信息提供便利条件。加强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民生热点、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健康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信息公开的力度,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三是在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基础性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医院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增强制度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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