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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顺实验学校2025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方案

发表时间:2025-03-21 17:53 来源:金寨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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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金办[2010]38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促进学校发展为目标,以完善学校岗位设置为重点,通过引入激励竞争机制,进一步加强评聘管理,探索建立公正评价、合理使用、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务实高效的校园政治生态。

二、评聘人员范围

开顺实验学校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三、各类岗位评聘条件

根据金人社[2011]46号《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和县教育局对有关文件解读的精神,各岗位除具备金办[2010]38号文件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

1. 五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七级岗位工作八年以上、六级须在七级岗位工作四年以上;

2. 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级岗位工作六年以上,九级岗位须在十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3. 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4. 首次晋升到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应在本层级内部最低等级岗位聘任。

四、组织领导

成立开顺实验学校职称评聘工作领导组

  长:潘宗师

副组长:张     

  员:程    叶长启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胡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评聘工作的日常事务及有关政策的解读。

在进行职称评聘工作时,成立职称评聘临时工作(审核)小组,在学校职称评聘工作领导组领导下进行。

五、实施办法

根据金人社【201082号、83号文件及县教育局有关中小学教师专业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精神,经过多次会议反复讨论酝酿,认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聘用应遵循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按照“资格优先、注重实绩、照顾资历、促进发展、力求和谐”的原则执行。本办法主要考虑资格、资历、德、能、勤、绩等因素综合评定,经学校领导班子会多次研究,广泛征求教师意见,经过2023825日校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完善。现予以公布实施。

☆☆ 操作程序 

1. 学习宣传阶段  学校集中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教职工中具备资格有意向晋职和聘用的教师自觉学习领会;

2. 自查自评阶段  具备资格有意向晋职和聘用教师针对此方案自我剖析,自我评价;

3. 申请晋职和聘用阶段  具备资格有意向晋职和聘用教师向岗位评聘工作领导组递交文件及方案规定的必须有本人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备查;

4. 评估考核阶段  成立职称评聘临时工作(审核)小组根据方案具体量化标准,逐项量化核查评估;

5. 结果公示阶段  学校张榜公示所有具备资格有意向晋职和聘用教师的量化考核结果,接受教师和社会的监督。

☆☆ 具体量化评估标准     

符合文件规定晋职和聘用条件的教师,学校职称评聘临时工作(审核)小组按下列规定对申请晋职和聘用的教师考核积分,根据规定的指标数,按量化积分多少,得分高者优先晋职或聘用。

()

1.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以及“十不准”、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教育观念更新,思想健康,作风正派,心态纯正;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主动,能保质保量完成。

2. 顾全大局,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同事,尊老爱幼、待人诚实、能妥善处理并协调好各类关系,保证政令畅通。

3. 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1)当年度内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经查实处理的;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在上级效能督查中被处分者。

2)当年度内,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违反教育法律、规定、乱收费等行为发生,受到县及以上通报批评或处分者(以相关部门文件或通知为准)。

3)当年度内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造成不良影响者(以校长办公会议决定为准)。

4. 分值:前两个年度师德考核成绩之和×20%÷2

(二)能

1. 学历(分段计分)

 中专0.8/年,大专1/年,本科1.2/年,研究生1.4/

  (双专科按本科计算,双本科按研究生计算)。

2. 教学教研能力

1荣获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等称号,县级5分,市级8分(此称号是经过严格的评审程序获得的)。有证书或文件。

2县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教育教学竞赛活动(含课堂教学、课件制作、教学设计、微课、德育精品课、一师一优课等)中,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1.5分、1分、0.5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3分、 2.5分、2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4.5分、 4分、3.5分。未定等次按三等记分。同一项目(或内容)按最高级别计分,不得重复计分。(任现职期间)

3教学论文或在新闻出版署登记备案的正式教育类刊物发表的文章(任现职期间) 

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1分、0.8分、0.6分;等次(市、省级)向上依次增加1分。每年不超过2篇,以高等次计算。

所交论文必须有证件,有论文原稿或文件依据。

如对论文有异议,谁主张谁举证,以文件为准;如举证属实,该级别论文得分全部取消。

(三)勤

1. 出勤:(满分10分,考核时间范围以20159月实验学校成立时间开始近3年)。事假累计4天扣1分,病假累计8天扣1分,扣完为止(公假、婚、产、丧假不在此列)。不同校区因考勤尺度不一,涉及不同校区教师竞争则不计此项分。调入本校不足3年的教师出勤扣分有多少计多少。

2. 工作量:(考核统计年限为实验学校成立开始近3年)。①根据通用惯例,结合各校实际,周基本工作量为学期人均工作量(标准课时),每周超一个标准课时,每学期加0.5分;低于标准课时的,每少一个标准课时,每学期扣0.1分。② 县直属学校校长工作量执行1.2的系数,副校长工作量执行1.0的系数即人均工作量,授课另计。二级机构负责人根据学校工作分管情况,参照教育局规定由各校区确定系数,授课另计。③ 每多跨一个课头(指语、数、英、初中的理、化、政、史)每周多加1个标准课时。调入本校不足3年的教师工作量有多少据实计算,不足学期取参与评审教师同期平均工作量的60%

上述两项由各校区准备好材料。

3. 工作表现:满分10分,由实验学校领导班子(有直接亲属参与评聘者回避)打分,不低于6分。

(四)绩

1. 教学统考 (考核时间为20159月实验学校成立近3年)。

中考获得全县115名(名次为nn不大于15),实验学校按班级为单位评估,第一的教师得(15-n+3)分,第二名得(15-n+2)分,第三名得(15-n+1)分,第四名得(15-n)分,倒数第一若与倒数第二评估分差大于5分则不得分。实验学校校长、分管教育教学的副校长、初中部校长和教务主任得(15-n+2)分;

未获前15名,执行下面第③条。

全县小学统测,以实验学校为单位获全县115名(名次为nn不大于15),实验学校按班级为单位评估,第一的教师得(15-n+3)分,第二名得(15-n+2)分,第三名得(15-n+1)分,第四名得(15-n)分,倒数第一若与倒数第二评估分差大于5分则不得分。实验学校校长、分管教育教学的副校长得(15-n+2)分。两小学校区,单位班级评估分第一的校区校长和教务主任得(15-n+2)分;单位班级评估分第二的校区如果与第一评估分差不大于5分,校长和教务主任得(15-n)分,反之,不得分。

未获前15名,执行下面第条。

学期末初中部四校联考,授课教师第一名得3分,第二名得2分,第三名1分。

学期末两小学统测。授课教师第一名得2分,第二名得1分,第三名得0.5分(倒数第一不得分)。

以上条款不得重复计算,以最高分计算。

中途接班的教师获教学进步奖,凭证书比照第一名加分,若获第一名可享受双重加分。

⑥调入本校不足3年的教师,此项计分有多少计多少。

⑦初中部统测加分,不同学科按分值比例折算。

2. 辅导学生奖(任现职期间

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学生类教育教学活动个人竞赛中(书信大赛除外):获实验学校和片区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分别得0.3分、0.2分、0.1分;获县级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分别得1分、 0.6分、0.4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分别得2分、 1.5分、1.2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分别得5分、 4分、3分。一次活动最多按3人计分。

在学生获奖证书或文件下发两个月内,在证书或文件复印件上署上指导教师姓名,校区领导班子签字,加盖实验学校公章作为指导教师获奖凭证。

学生集体奖类:片区内:三等奖0.5/项次,二等奖1/项次,一等奖1.5/项次;县级:三等奖2/项次,二等奖2.5/项次,一等奖3/项次。等次向上依次增加1分。若属集体辅导,主要策划、辅导者得一半分,其他辅导者均分另一半分。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计算。获奖凭证为纸质打印奖牌照片或文件,署上指导教师姓名,校区领导班子签字,实验学校盖公章。

此项仅限于本实验学校和本片区,其他片区和实验学校开展的活动获奖不予计分。

(五)、附加因素加分

1. 工作年限:每年3分,累计计算

2. 任现职资格年限:每年2分,累计计算

3. 年度考核:每个“优”得1分,累计计算(任现职期间)

4. 待岗年限(适用于待岗人员竞聘):每年1

5. 表彰(任现职期间):开顺实验学校(或原中心学校)、镇、县、市、省级依次为12345分,部门相应下降0.5分。同年度同内容表彰以最高级计算,不重复累加。

(六)任职加分:

1. 基础分:已纳入工作量计算

2. 任职绩效分:

学校因部门(或校区)某方面工作受镇、县、市、省、国家级表彰,学校(或校区)分管负责人分别加12345分,实验学校校长得分减半。部门表彰相应下降0.5分。学校(或校区)综合性工作受表彰,实验学校(或校区)校长比照加分。(任现职期间)

学校(或校区)创建工作经有关部门验收或评比获通过(或获奖),镇、县、市、省、国家级别,学校(或校区)负责人与具体材料经办人各分别加12345分,部门创建相应下降0.5分。(任现职期间)

实验学校月检查年度末分块总评,各校区分管负责人,第一名1分,第二名0.5分。年度末各校区效能考评中,第一名校区校长得1分,第二名得0.5分。校区校长又具体分管某块工作可双重加分。(实验学校成立近3年)

学期末,班级工作综合考评第一的班主任得1.5分,第二的班主任得1分,第三的班主任得0.5分。(此项考评在同一校区教师竞争中计分,各校区应建立班级工作考评机制并规范执行)。(实验学校成立近3年)

(七)减分(任现职期间)

在实验学校办公室日常工作随机巡查中个人扣分从工作表现得分中扣除,扣完为止。

某项工作在接受上级相关部门检查时完成不好,受到批评或扣分,校区校长和部门负责人每次扣0.5分。

(八)聘用职称岗位等级

1.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根据出生时间先后顺序优先评审一级教师;男年满58周岁,女年满53周岁,在考评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根据出生时间先后顺序优先评审高级教师。

2. 男年满58周岁,女年满53周岁,根据出生时间先后顺序优先晋升岗位档次。

3. 男未满58周岁,女未满53周岁,按职称任职资格2/年、聘任时间3/年、工龄2/年和近3年教学统测实绩(管理人员绩效考评)进行量化评分,按得分高低顺序确定晋升人员。

☆☆对于因工作需要,未授课或兼课较少的实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实验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职称评审考评还可以按如下执行:

1. 符合职称晋升评审条件的教师按量化标准进行评分,确定初步入围人员;

2. 未授课或兼课较少的实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实验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与初步入围人员从工作年限和任现职资格年限两方面依据考评细则进行二次量化评分,同等分数,领导班子成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优先。

3. 聘用职称岗位等级时,同样在按量化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确定初步入围人员后,未授课或兼课较少的实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实验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与初步入围人员从职称任职资格年限、职称聘任年限和工龄三方面进行二次量化评分,同等分数,领导班子成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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