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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梅山第二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发表时间:2025-03-21 16:18 来源:金寨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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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幼儿园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梅山第二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幼儿园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三、组织管理

成立由园长吕珊珊为组长,各执行园长为副组长,相关二级机构负责人,各园各项安全工作的经办人,以及各年级组长、班主任为成员的梅山第二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单位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县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我园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幼儿园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幼儿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幼儿园活动室、午休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幼儿喝上安全卫生、温度适宜的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7.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幼儿园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幼儿园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将幼儿园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的职责落实情况纳入教师综合考核,并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幼儿园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幼儿园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幼儿园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厕所卫生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2.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活动室和午休室的环境卫生,为幼儿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幼的防疫抗病能力。

1.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幼儿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家园联系栏、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幼儿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幼儿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幼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增强体质。

五、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县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幼儿园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确保信息畅通。

2.严格执行幼儿园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教职工应立即向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1小时之内向教育局部门报告,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3.任何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幼儿园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②单位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③园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活动室、午休室、以及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园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幼儿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单位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严格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校内师生不得离开幼儿园,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幼儿园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幼儿园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学习和教研活动;幼儿的社会实践、进社区等活动暂缓进行。

④对活动室、午休室、各功能室、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⑤幼儿园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新冠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幼儿园在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视情况停课。

②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咨询与指导、开展亲子游戏等方式进行学习。单位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幼儿和家长的联系。

③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幼儿健康状况,一旦发生园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疾控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园,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梅山第二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按要求配齐卫生保健人员,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财力和物资保障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八、善后与恢复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3.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4.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活动室、寝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幼儿,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九、责任追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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