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梅山第二幼儿园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体育课是学校课程中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遵守《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法规要求,坚持“健康第一”为指导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幼儿为本,促进幼儿健康成长。由于体育课的特殊性,为保证体育课上幼儿的身体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1.教师根据天气情况组织幼儿整队到操场指定位置,切实加强责任心,提前对户外环境做安全排查,对幼儿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幼儿和特异体质幼儿。
3.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幼儿,教师要安排其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并给予关注,不可放任不管;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课场地的,主班教师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幼儿脱管的现象。
4.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 ,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学校安全员并汇报校领导。
(2)如果幼儿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3)班主任要及时将幼儿病(伤)情况通知到家长。
(4)带班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幼儿园。幼儿园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情况调查和性质认定。
5.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幼儿的组织工作,保证幼儿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幼儿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6.适时对幼儿园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7.因放纵管理而造成幼儿伤害事故的,主班教师负全部责任。
8.雨雪天气,组织好室内体育课的教学,注意纪律的管理。
9.安全使用体育器材,在进行体育教学时,正确使用体育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