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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梅山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24-03-20 12:38 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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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师幼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园内的各种灭火设施良好,安排专人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校园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要及时关好水电、门窗,确保安全。

5.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6.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安排专人经常对园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7.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从重处罚,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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