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梅山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梅山幼儿园师幼“舌尖上的安全”。
(一)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总园长黄爽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各园执行园长)、食品安全员(各园总务主任),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一律取消该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二)幼儿园的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均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就业。主管后勤工作的领导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查证、验证制度。
(三)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要对食品采购严格把关,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四)每餐的各种食品应各取不少于125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五)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抓好常态化防控、强化应急处置、加强宣传和培训”的任务清单制度,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对食堂工作、饮食卫生定期检查,根据督查结果,对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进行警示约谈、限期整改并视情通报。
(六)幼儿园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及时报告安全小组负责人,安全小组根据情况逐级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6.如遇特殊情况,校园需要全封闭管理,食堂相关时间和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做临时调整。
7.每天食堂管理人员(各园总务主任)按照规定,全天候在食堂做好监督、服务。
8.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做好食堂清洁消毒工作,做好幼儿餐具清洗、高温消毒;保证每天食物的新鲜供应。
9.食堂应急工作组
组 长:黄 爽(负责全集团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副组长:江雪梅 江丽 储友琴 胡晓芹 华艺 (监督把控食品来源、索票索证、人员调配等工作)
成 员:闵亚洲 各园总务主任 各园大厨 各园验收小组教师(保障食品新鲜、安全、监督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