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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梅山幼儿园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发表时间:2025-03-21 14:43 来源:金寨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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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幼儿园教育经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明确经费使用的审批权限和责任,规范财务审批程序,压实责任,严肃财经纪律,现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规范收入管理

(一)收入是指幼儿园开展教学活动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幼儿园组织收入应当合法合规,各项收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三)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事业收入、捐赠收入、课后服务、伙费等服务性收费应及时开具票据,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占用、挪用、拖欠或坐收坐支,杜绝存在“小金库”。

(四)幼儿园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对幼儿园收费行为,账户管理、收入上缴等情况进行监督审核。

 二、严格执行支出审批管理

(一)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幼儿园严格执行年度预算各项指标,合理使用公用经费。要以收定支、量财办事,公用经费支出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切实做到“无预算,不支出”。幼儿园要以教育教学活动为核心,并按规定执行:如教师培训费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5%安排;招待费不得超公用经费总额的2%并且逐年减少。公用经费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等人员经费。

(二)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幼儿园财务管理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幼儿园的各项支出必须符合教育经费财务管理规定,支出结构合理,支出票据真实规范、附件齐全完备,及时审核、审批报账支出。

1.财务支出实行园长负责制,并由相关人员逐级审(核)批

具体程序是:经办人提供真实规范的支出票据(原始发票),注明支出事由并由证明人签字证明、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填制单据报销封面、幼儿园负责人审核、分管财务的副园长签批同意报销等明确意见,最后由幼儿园民主理财组长签字盖章。

2.加强幼儿园财务活动的内部监督,强化预算执行的约束作用,对于幼儿园需要维修、购置等项目资金达3000及以上大额支出,必须按照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凡应纳入政府采购项目和范围内的,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操作规程执行。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报销时,除上述审批程序外,民主理财小组还要在报销封面上签章,并将集体研究时的会议记录作为附件。

三、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幼儿园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经办人为直接责任人,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和审核签批人为主要责任人,幼儿园负责人为幼儿园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幼儿园负责人、会计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若因违规违纪造成损失的,将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凡是被责任追究的个人,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外,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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