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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山实验学校教科研材料

发表时间:2024-03-21 11:34 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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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山实验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教育科学研究室(简称教科室)是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机构,受学校校长(分管校长)的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条 以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办学质量,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为教科所工作宗旨。遵循“立足教育教学实际,服务教育教学实践”的原则开展本校的教科研工作。
第四条 学校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领导,鼓励教师积极开展科研,倡导理论与实践的统一,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 学校教科室是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的中层管理部门,在校长或分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教育科研的具体管理工作。学校教研室成员由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或学校领导组成。以学科组为科研工作基层小组,学科组长为科研小组组长,全员参加。
第六条 学校教科研工作接受市教科院、县教研室等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七条 学校教科室的主要职能包括:
1.营建学校的科研氛围,树立教职工“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专业意识;制定本校教育科研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课题管理办法;开展学校教科研工作的计划管理、制度管理、队伍管理、过程管理、成果管理、档案管理、经费管理。
2.为学校重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提供决策咨询,并会同有关处室或教研组共同研究和制定实施计划。对各学科教学改革计划提供指导、建议,协助各教研组或个人实施计划、总结和推广教改经验。
3.制定教科研成果登记制度、奖励制度和建立教师教科研业务档案,对学校集体和个人的教科研活动进行归口管理,及时汇总,形成第一手资料;评定教师年度教科研成绩。
4.负责校级教科研课题的立项评审、组织实施和鉴定工作。负责或协助县级、市级和国家级课题的立项申报、组织实施和成果总结工作。负责教科研成果的交流、推广工作。
5.指导组织全校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积极申报县、市、国家级教育科研课题,积极组织、指导、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各级教育科研成果评选。
6.加强与市、县各级教科研部门的联系,负责校际教科研交流工作,组织与兄弟学校的教育科研交流活动,提高学校的科研交流、对话能力。
7.提高科研服务意识。努力发展并健全学校教科研情报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编撰工作。及时向有关课题组提供最新科研动态与情报检索,为教师从事教育科研提供咨询和指导。积极创办与教科研相关的学术论坛,多渠道、全方位提供有关教科研信息,扩大教师视野。
8.加强科研培训,提高教师的研究能力。通过讲座、研讨等形式举办科研培训,不定期地聘请有一定影响的教育科研带头人来学校做现场报告,交流经验与想法。
第三章 科研课题的组织管理
第八条 学校的课题立项立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紧跟国家、市、县有关科研动态。确立课题必须从日常教育教学实际、理论热点问题思考、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的问题、教育部门的科研规划或课题指南、教育期刊的征稿启事或选题要点出发,规范填写申报表,然后,再向上一级单位申报立项。
第九条 校级课题的申报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学年第二学期5月份,时间为一个月。教师可根据学科教学要求、学校工作的整体要求,结合自己工作的实践研究设想,提出课题申报。
县级课题的申报一般是在每年的6月份至8月份,教师可根据自己校级课题研究的情况申报县级课题。市级课题的申报原则从县级课题中产生,国家级课题的产生原则上从市级课题中产生。
第十条 教科所聘请由校内外教育专家、高级教师组成的评审小组,对所申请立项课题的科学性、创新性和研究价值进行审查,合格者予以立项,纳入校教科研计划并根据课题的性质提供一定数量的科研经费。同时,推荐优秀的课题申报县、市、国家级课题。
第十一条 学校教科室对所有立项的课题进行指导、帮助和支持。各课题组主持人要定期向教科室呈报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教科室负责对课题研究情况进行跟踪了解,提供必要的支持、帮助。课题结束时,研究人员应提交结题报告。对结题的课题,学校组织力量进行验收鉴定,或积极协助上级有关科研部门进行验收鉴定。
第四章 关于教育科研业务档案
第十二条 教师业务档案是评价教师教育科研成果的重要事实依据。学校实行教科研成果登记制度,建立教师教育科研业务档案。
分类登记的类型主要有:
(1)已经立项的校、县、市、国家级教科研课题;
(2)已经在省、市、国家级等级别的正式刊物、报纸上发表的论文(内容有关教育、教学、专业学术等);
(3)已经在具有省、市、全国等级的正式刊号的出版社发表的论著(内容有关教育、教学专业学术等)、教材,或学校立项自编教材、讲义;
(4)学校重大教育教学科研活动评比获奖者;
(5)已被国际国内重要刊物索引或引用的文章。
第十三条 教育科研业务档案在登记的基础上建立教师科研业务档案,其存储方式是:
(1)资料方式,将主要有效材料的复印件装入有关资料袋;
(2)电子档案方式,将主要资料登记在电脑中。



梅山实验学校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办法

1.广泛动员,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学竞赛,在学校初评(请第三方评选)的基础上,按上级分配名额等额上报。
2.没有名额限制的教育教学、综合类等等业务比赛,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参与。
3.学校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各级各类课题,邀请专家进行指导,把科研和教育教学紧密结合,促进教师业务成长和专业化发展。
4.教师教学与科研成果在学校职称评聘中认定相应的分值。
5.扎实做好校本教研,充分利用好校级、年级组公开课,发挥引领作用,做实做细集体备课,高度重视校“耕耘杯”教学竞赛,从比赛选手中推荐优秀人选参加区级赛课和校外展示课活动。
6.在五育并举中形成成果,体现梅山实验学校的办学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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