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共企事业单位 > 金寨县梅山实验学校 > 学生管理 > 学生评优奖励

梅山实验学校学生评优奖励办法

发表时间:2025-03-21 15:14 来源:金寨县教育局
字号:[  ]

梅山实验学校学生评优奖励办法
一、评优目的
为了更好地激发学生对学习的热情和积极性,同时更好地体现教育的公平公正原则,特制定本评优奖励办法。通过综合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品行表现、课外活动等多方面,全面体现学生的优秀之处。
二、评优原则
1.以德为首。将学生的德行表现作为各项评优的首要条件。
2.赏识、激励加关注。以赏识教育的态度来关注与重视每一个学生,通过评优对学生进行多方面的正面引导。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优秀学生的确定不超班级人数的2/3。
三、评优范围
梅山实验学校全体学生。
四、评优项目及具体标准
1.三好学生
具体标准:
(1)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体素质。
(2)学业好。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学业成绩优秀。
(3)思想品德好。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学校学生规范》《学校学生校外文明规范》等各项规范。
2.优秀班干部 (每班2名)
具体标准:
(1)担任现任班干部,能以身作则,认真负责,遵守《学校学生规范》《学校学生校外文明规范》等各项规范。
(2)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3.学习标兵
(1)书写工整美观。
(2)能认真完成作业。
(3)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五、否决项(出现下列行为者,取消评优资格)
1.在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
2.顶撞老师,欺负弱小同学的。
3.在校园内、教学楼内、教室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在楼梯上推搡打闹、不右行,不使用文明用语,经劝告仍不改正的。
4.乱扔果皮纸屑,乱倒垃圾,在校内吃零食等经劝告仍不改正的。
5.家长来校接送不按学校规定,经多次劝告仍我行我素的。
6.其他违反学生行为规范、校规校纪经警告仍不改正的。
六、评选办法
1.班主任带领同学学习评优方案。
2.班主任组织全班同学民主投票,并当场唱票。
3.根据得票的多少,确定各项优秀学生并填写评优汇总表。
4.每名同学评优最多确定一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