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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梅山第三小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24-03-20 11:16 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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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为把教育教学安全放在首位,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1、科任教师要按时上下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不拖堂,如不按时到岗、提前下课以及上课期间教师无故离开教室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由当堂科任教师负全部责任。

2、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育教学处同意,不准私自调课。

3、循循善诱,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4、在课堂教学中,任课教师要落实点名制度,对缺席的同学要查明去向,并及时向班主任老师通报,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包堂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5、上课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需离开课堂,任课教师要严格核实后方可批准,课后要及时向班主任通报情况。

6、上实验课的教师要组织好学生实验,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1)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不懂就问,有问题及时向老师汇报。

7、到专用教室上课如音乐课、美术课,要求学生排队前往,科任教师亲自带领学生到专用教室,下课后由任课教师将学生送回到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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