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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山三小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招生工作 实施计划

发表时间:2025-03-21 15:12 来源:金寨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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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金寨县教育局《2024年金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对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开展招生入学工作的原则。

(二)坚持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入学条件

按省皖教秘督文件要求,义务阶段小学和初中的班额标准分别为不超过45人和50人。我校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2024年秋学期一年级新生招生入学条件为:2018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身体健康并具备基本的学习能力,在梅山三小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如在学位未满的情况下(不满45人),招生可延长到201812月31日以前出生,按出生时间先后,招满45人为止。

     三:学区范围

    我校招生范围为汪冲村、船冲村全部,黄林村和江店社区部分(大龚岭以东、黄林路口以南),兰花苑小区、恒大养生谷小区全部。

     四、入学报名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于9月1日携带户口簿,家长身份证(含复印件),《安徽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资料,到梅山三小报名处登记、报名。

    五、录取办法

    1、学校对申请报名学生的材料统一进行初审,并根据情况到有关单位或居住地进行核对。县教育局进行复审,合格的由片区内小学予以接收。

    2、片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经核定的该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学位不足的由县教育局统筹调剂到周边片区学校入学。一是金寨县户籍的学龄儿童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一致,均在学校片区的;二是金寨县户籍的学龄儿童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不一致,但自购房产在学校片区的,三是金寨县户籍的学龄儿童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不一致,但户籍所在地在学校片区的(学籍儿童单独一个户口簿或在集体户上的,需提供监护人户籍信息和房产信息),四是外来人员自购房产在学校片区的。

 

梅山三小

2024. 9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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