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山第三小学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办法
梅山第三小学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办法
1.广泛动员,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学竞赛,在学校初评的基础上,按上级分配名额等额上报。
2.没有名额限制的教育教学、综合类等等业务比赛,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参与。
3.学校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各级各类课题,邀请专家进行指导,把科研和教育教学紧密结合,促进教师业务成长和专业化发展。
4.教师教学与科研成果在学校职称评聘中认定相应的分值。
5.扎实做好校本教研,充分利用好校级、年级组公开课,发挥引领作用,做实做细集体备课,重视各类教学竞赛,从比赛选手中推荐优秀人选参加县、市级赛课和校外展示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