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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山镇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发表时间:2025-02-20 09:56 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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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山镇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修订版)

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和《金寨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要求和精神。为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我院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辖区(院)内发生的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及上级部门安排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任务。

第二条 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 成立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

  长:汪德胜(院  长)

  员:何正峰(副院长)

           蒲   磊(院长助理)

                 李传超(金园学府办公区负责人)

                 潘景红(服务站站长)

                 陈德兵(门诊医生)

                 林岚(主管会计)

      职责:负责领导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和上级部门安排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组织协调医院各部门高效、有序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预防各种次生灾害的发生。及时向上级汇报医疗卫生救援相关信息。

 二、成立医院医疗救援小组

 组  长:汪德胜 (院 长)

       成  员:陈德兵   陈新华  卓盛燕

         职 责:负责伤病员的救治和转送工作。

   三、成立防疫小组

 组  长:何正峰(副院长)

         成  员:李传超   秦静静   陈大春   

            职 责:负责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调查、收集资料;向群众宣传突发公共事件防治措施;负责各种疫情的报告、流调、监测、消杀灭工作。

   四、成立物资供应准备小组

         组  长:鄢腾飞

         成  员:张晓军      

         职责:负责相关人员、物资、技术等的准备工作。

   五、成立健康教育小组

             组  长:何正峰

         成  员:薛玉梅  储冬梅   李悠远 

            职 责:负责指导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和爱国卫生运动等工作。

各部门要按职责要求负责各小组应对突发事件的监督管理,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汇报,及时改进,杜绝一切突发公共事件次生灾害的发生。

第三条 处置

  一、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的减少和控制突发公共事件所带来的危害。

 二、急救小组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以最快的速度赶赴事发现埸,积极参加救援。

第四条 疾病预防控制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防疫组要根据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卫生调查和评估,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次生或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第五条 信息报告

     一、医疗卫生救援报告

    医疗救援组在迅速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人员伤亡、医疗救援进展情况报告医院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向梅山镇政府和县卫健委报告。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照《金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开展工作的同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医院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按有关程序向梅山镇政府、县卫健委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条  医疗卫生救援保障

 一、领导小组应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不定期组织各小组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演练。

 二、物资供应准备小组应提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各种物资计划建议。医院必须保障各种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物资的储备和及时补充。

 三、健康教育组要经常性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

第七条 奖励与处罚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有失职、消极怠工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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