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寨技师学院(安徽金寨职业学校)教职工职级晋升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24-08-25 15:10 来源:安徽金寨职业学校
字号:[  ]

安徽金寨技师学院(安徽金寨职业学校)教职工

职级晋升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08〕17号)和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意见》(皖人社秘〔2016〕317号)及县人社局《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金人社〔2012〕12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进一步完善学校工作人员聘用制度,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教育教学生机与活力。

二、竞聘原则

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在批准的岗位职数内进行。

(一)坚持按需设岗、公开竞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坚持统筹兼顾、择优聘任的原则。

三、竞聘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主管部门同意且行政关系在我校的外出挂职、支教、借调人员等)。

四、竞聘岗位概况

我校机构编制总数370个,其中管理岗位共设置46个,专业技术岗位共设置324个。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不再设置工勤岗位。

(一)管理岗位

学校管理岗位的设置按照上级部门规定执行。

(二)专业技术岗位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1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5%。其中正高级岗位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四级岗位7个,占正高级岗位比例100%);副高级岗位10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3%(五级岗位21个,占副高级岗位比例20%;六级岗位43个,占副高级岗位比例40%;七级岗位43个,占副高级岗位比例40%)。

2.中级专业技术岗位16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0%(八级岗位49个,占中级岗位比例30%;九级岗位65个,占中级岗位比例40%;十级岗位48个,占中级岗位比例30%)。

3.初级专业技术岗位48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5%(十一级岗位24个,占初级岗位比例50%;十二级岗位24个,占初级岗位比例50%)。

五、竞聘岗位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资格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健康条件;

(五)上年度考核结果必须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得参加竞聘上岗。教职工因违规违纪被认定为教学事故或行政事故的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岗位任职条件

(一)管理岗位

学校管理岗位任职标准按照上级组织部门文件执行。

(二)专业技术岗位

1.资格条件

需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和教师资格条件,具体见《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教师〔2021〕2号、《安徽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条件》〔2018〕438号等文件。

2.工作条件

1)任职年限

根据聘期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竞聘十一级岗位须在十二级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竞聘八级、九级岗位,须分别在九级、十级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竞聘五级、六级岗位,须分别在六级、七级岗位上工作四年以上。任现职年限按聘任时间至申报当年的6月或12月计算,具体以人社部门指导意见为准。

2)能力条件

参与竞聘当年每学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须达到每周12节课的基本工作量,离退休不满两年专任教师须达到每周8节课的基本工作量。(纪检监察室、教务处审核把关)

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从事管理和教辅工作,行政关系在我校的外出挂职、支教、借调人员,按照学校绩效分配方案等有关规定核算其工作量。(党务工作处、纪检监察室审核把关)

专职班主任代不少于2个班级视为满足基本工作量。(学生和保卫处、教务处审核把关)

3.优先聘任条件

符合岗位任职条件,且任现职以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可优先聘任同一职务中更高等级:

1)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奖项)一等奖(署名前5)、二等奖(署名前4)、三等奖(署名前3)以上

2)获国家部委或省委、省政府表彰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

3)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主持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坊。

4)本人参赛或指导学生参赛进入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或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

5)年满57周岁的教职工、年满52周岁申请提前退休的女教职工且达到每周12课时的基本工作量(年满58周岁的教职工达到每周8课时的基本工作量)。

符合优先聘任条件,如岗位受限则按照得分排序,得分高者优先晋级,得分相同按照本方案和评分细则中有关规定执行。

七、竞聘程序

(一)成立工作专班

 长:学院(校)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学院(校)班子成员

 员: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

专班办公室设在党务工作处,由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为成员,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职称评审委员会主任,负责组织对职级晋升资格及积分进行审核把关。

(二)竞聘流程

1.学校分系部召开教职工会议或利用校内信息平台公布岗位职数和聘任条件。

2.符合条件人员向系部申报,经系部初审签字后申报材料递交学校竞聘工作专班办公室。

3.专班办公室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按条件进行量化评分后提交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核把关。评分采用积分制,积分相同的,任现职年限长的优先;任现职年限也相同的,工龄长的优先;任现职年限、工龄均相同的年龄大的优先;任现职年限、工龄、年龄均相同的,由竞聘工作专班无记名投票决定。

4.各项评分结果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公示竞聘结果。职称评审竞聘比照本方案执行。

(三)上报材料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推荐参加职级晋升人员名单,每年分6月底和12月底两次上报。

八、工作要求

学校竞聘上岗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要加强交流,周密安排,积极稳妥推进。

(一)认识到位、确保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是国家的统一安排部署,各部门要强化思想认识,组织业务精、责任心强的人员,集中精力做好组织实施。

(二)加强宣传、确保稳定。各部门(系部)一定要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做好部门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职工队伍稳定。该方案由党务工作处负责解释。

(三)政策公开、工作透明。各部门(系部)要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证学校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四)稳慎实施、平稳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全校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实施过程中,各部门(系部)要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平稳完成岗位竞聘工作。

(五)强化责任、严肃纪律。各部门(系部)主要负责人为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职责,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违反政策和工作纪律的,一律从严处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