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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信息公开 > 金寨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年报

      金寨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14:38 信息来源: 金寨县公安局 阅读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分享到: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金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金政公开〔2023〕1号)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电子版可在金寨县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ahjinzhai.gov.cn/public/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金寨县公安局行政审批服务股联系(地址:安徽省金寨县现代产业园区金梧桐创业园金寨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邮编:237300,电话:0564-705105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金寨县公安局根据县政务公开办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推进,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全年公开政府信息共3188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公开公安机关各类警务信息共计2492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691条,公共服务类信息337条,政策解读信息171条,回应关切信息62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4条,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共计600余条。及时更新“两化”专题户籍管理领域信息,年度累计公开信息25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金寨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深入研究并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注意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年度共受理线上依申请公开办件1件,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人回复1件,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确保公文日常管理严格规范。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保密法》及《保密法实施条例》要求,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全面排查涉及个人隐私和重大错误等不规范内容的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执法)信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照县政务公开办要求,及时调整主动公开和“两化”专题公开目录,主动公开了金寨县公安局的基本情况、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工作信息及政务公开内容。

      (五)监督保障

      2022年,我局根据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等人事调整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一次,现由局党委委员、县纪委、县监察委员会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宋祖杰任组长,明确局行政审批服务股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机构,每季度对照监测结果及时反馈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7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8293

      行政强制

      32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2022年度全县公安机关政务公开的常态工作仍以基本信息发布为主,规范性文件未产生信息。二是重大决策预公开、政策解读等类目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还比较单一。

      改进情况:一是着力强化部门文件发布工作,重点强化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二是通过多种方式不断扩大群众、媒体对公安机关公共事务决策和执行过程的参与度,着力形成有效沟通和良性互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下载版本:

      金寨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金寨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主办: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金寨县人民政府网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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