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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寨县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11:57 信息来源: 金寨县水利局 阅读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六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六政务公开办〔2021]64号)、《金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发布《金寨县水利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金寨县信息公开网(https://www.ahjinzhai.gov.cn/public/column/6596441?type=4&action=list)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有好的意见建议,请与金寨县水利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金寨县新城区江环北路水利局301室,邮编:237300;联系电话:0564-7356956;电子邮箱:jzxsl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水利局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局信息公开纵深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水利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县水利局在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3条。其中,建议提案办理6条,年度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16条,行政权力运行86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4条,新闻发布信息公开6条,政策解读21条,回应关切15条,监督保障1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11月12日,参加了全市依申请公开平台数据迁移工作推进会,完成了老平台线上数据转移,将线下依申请公开办件同步录入新平台,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针对县水利局行政权力运行、河湖长制、农村饮水、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等方面内容,及时反馈。今年汛期期间,县水利局及时、迅速在政务公开网站发布相关预警信息、应急预案、汛期工作安排部署等信息,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定期做好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配合做好上级安全评估和审查。二是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按照金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21年版,认真编制调整、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制度,针对每季度考核内容及时召开测评整改会议,对反馈的问题认真分析,逐项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仍然存在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开信息时效性有待提高,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等方面。对照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局开展了相应的整改行动,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向先进政务公开工作单位学习、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等措施细化工作,完善机制,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切实执行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1年度我局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金寨县水利局

      2022年1月13日



      下载版本: 金寨县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金寨县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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