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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19:07 信息来源: 金寨县城管局 阅读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分享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以及《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 》(金政公开〔2024〕1号)文件要求,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加强城市管理领域重大决策公开。对燃气安全、城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住宅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紧急启动等相关政策进行发布和解读,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温度等重点项目建设信息及时予以公开。二是常态化做好栏目信息公开。定期动态更新部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主动做好政策、规划计划、决策部署、人事信息、招标采购等信息公开,全年通过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62条。三是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为进一步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提高市政服务效能和综合执法效能,我局依托智慧城管、智慧路灯等信息平台,对涉及民生的市政、供水、供气、物业及环卫等领域全面进行公开,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法治、阳光透明城管。四是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2023年我县专门为供水、供气、供电等企业设置政务公开目录,通过平台发布相关信息650余条,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打通“用水用气”服务“最后一公里 ” 。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对照依申请相关新规定,加强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办理效率,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今年受理线上依申请4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答复,本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做好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对照县政府“个人隐私、重大错误、错敏词”等通报的不规范内容,及时进行整改和自我排查,确保发布信息准确规范。今年以来整改“表述错误、错敏词”10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县政务公开办相关要求及2023年最新调整的权责清单,进一步加强政务   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优化栏目设置,2023年增加了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征收及其他权力等4个栏目。同时积极参与省住建厅组织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调研座谈会,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言献策。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明确公开的责任和分工。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发布2023年的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工情况,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并逐项推动落实。二是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定期组织各部门兼职政务公开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确保公开内容及时、准确、规范。三是加强责任追究。今年对因审查不严,导致保密文件公开的1名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及时做好监测整改工作。针对每季度监测反馈结果,安排人员逐项进行整改,并开展回头看,确保信息公开符合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虽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三级审核把关制度需进一步加强;二是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规范格式有待提升。下一步我局对照政务公开新要求,加强人员管理,提升业务水平,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新的台阶。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要求经办人员发布信息,需经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发布,不得未经审核擅自发布。二是加强信息发布人员培训。组织人员到县政务公开办专门学习规范性发布相关规定,并积极开展系统内部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整体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4年1月22日




      金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金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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