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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信息公开 > 金寨县重点工程处信息公开年报

      金寨县重点工程处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2 14:29 信息来源: 金寨县重点工程处 阅读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分享到: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县重点工程处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流程,确保了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充实完善网站政务公开内容,坚持把群众最关注的政府的各种决策、重点工程建设、脱贫攻坚、安全生产、项目招投标、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坚持先审批后公开,对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工作,按照公开的程序和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年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了29多项各类信息共计79条。

      (一)  主动公开

      县重点工程处积极主动标准化公开重点工程建设、脱贫攻坚、安全生产、项

      目招投标等多领域多方面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我单位工作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办法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的通知》(六政办〔2019〕40号)要求,按照新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县重点工程处单位分管领导、经办人严格把关,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在政治、政策、文字等方面狠下功夫,准确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

      以金寨县人民政府网为平台,规范公开栏目,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借助脱贫攻坚帮扶干部入户走访,将各项政策送到寻常百姓家。利用各项目负责人(业主代表)到工地,将各种规章制度带到项目现场。

      (五)监督保障。

      县重点工程处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分管领导、经办人认真负责,不断细化工作任务,不断提升个人综合能力,全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本单位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效能建设、督查督办等工作相结合,监督涉及人员完成相关事项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 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过去一年,在政务公开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1、政务公开不及时,2、公开的内容不够规范,3、依法公开意识还不强,专业性不够,公开内容深度性不够,工作缺乏规范性等。

      下一步,我处将加强制度落实,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化、常态化;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力度,及时高效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经办人员的理论学习、力争做到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单位自上至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教育,把《条例》的要求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成为日常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自觉推行信息公开。

      二是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他们能全面地把握《条例》精神,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

      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实施指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同时,从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入手,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

      四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按照《条例》和各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我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考核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严格的检查和考核,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定期有通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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