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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寨县麻埠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17:02 信息来源: 金寨县麻埠镇 阅读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分享到: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的通知》(六政办秘〔2021〕53号)和《金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金政公开〔2021〕28号)要求编制而成。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金寨县麻埠镇网下载(网址:hhttps://www.ahjinzhai.gov.cn/public/column/6597191?type=4&action=list&nav=3&catId=7060331)。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麻埠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麻埠镇政府一楼党政办公室,电话:0564-7305001,邮编:23732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麻埠镇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强化政策解读,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4条,“两化”示范点信息1816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抓准重点,推进常态化公开。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4条,其中决策公开信息23条,行政权力公开信息69条,财政资金相关信息597条,应急管理77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33条,政策解读公开信息8条,人大、政协的提请议案办理7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12条、疫情防控预案2条。

      2.推进“两化”,加强领域类公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2021年麻埠镇按规定时间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30个领域的目录进行全面调整,及时补充发布新调整的各领域栏目信息1816条,其中村务公开信息96条,确保全面实现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科学分类、逐项细化政务公开事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工作规程,增强政府公信力和透明度的同时严格落实个人隐私及保密审查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麻埠镇依托县政府网站乡镇栏目,按时完成六安市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信息公开目录调整任务,对监测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时整改到位,加强政务外网建设,镇为民服务中心和各村为民服务工作站均接通了政务外网,专人负责系统后台维护,信息的审核及发布更加规范。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1.加强组织保障。及时调整以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确定一位联络员,分管同志负责指导推进、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镇政务公开工作。

      2.完善工作机制。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3.强化监督保障。镇认真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设立信息公开监督电话(0564-7305001)和举报信箱(3418025403@qq.com),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向群众反馈调查处理的结果,同时建立考核督办机制,对未按时报送审核发布公开内容的进行全镇通报批评。2021年度我镇社会评议良好,未产生责任追究相关问题和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部门信息发布的积极性不高;二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建设工作仍需加强,公开的内容不具体和不及时,解读不到位;三是工作人员不固定,业务不熟,流动性大,影响政务公开的常态化。

      改进情况: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宣传与了解,各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同志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督促联络员做好日常信息报送,并对信息质量进行把关;开展集中业务培训学习,全面贯彻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系列部署安排,深入学习新《条例》内容与政府网站管理相关政策文件。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当前存在的问题:一是各部门报送材料仍不规范不及时,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不强;二是政务公开形式单一,内容不够充实详尽。

      改进情况: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部门年终目标考评,奖惩并施,增强各部门工作的积极性和联动性;充实政务公开内容,严肃工作态度,缩短审核程序,保证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金寨县麻埠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金寨县麻埠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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