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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信息公开 > 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年报

      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11:10 信息来源: 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阅读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分享到: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金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金政公开〔2021〕28号)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金寨县信息公开网(http://www.ahjinzhai.gov.cn/public/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金寨县新城区江环北路桂花苑南区南门,电话:0564—2716801,邮编:2373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退役军人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2021年度我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21条,其政策法规15条,财政资金公开60条,行政权力运行25条,承担县政府办财政专项资金栏目、抚恤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共27条。2021年我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按照县政务公开办的要求,按时公开财政预决算,公开残疾人服务生活保障救助补贴以及证件办理及等级认定共18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11月12日,参加县政务公开办公室举办的全市依申请平台数据迁移工作推进会培训班,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对公开指南中的依申请内容进行修改完善,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落实。一是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项会议,研究和部署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有关科室和人员,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章立制,严把审核。修订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12个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注重信息审核,实现政府信息归集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部门政府网站在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定期对平台栏目进行更新、维护,配合上级做好安全评估和审查工作。对县政务公开办及电子政务办反馈的监测问题清单,针对问题逐项整改并及时公开整改情况,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五)监督保障。一是明确任务,加强业务指导。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细化,明确责任,定期统计,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及时、高质、准确发布。二是突出重点,严格落实整改。全年根据县政务公开办和第三方测评中反馈的问题,公开整改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持续有效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成效。三是倾听群众声音,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是公开的质量还有待提高,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的信息服务工作;二是群众对我们政务公开平台关注度还不够,影响面还不广;三是部分机关干部自觉公开信息的意识还未形成,还需继续培养。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条例》和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安排,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助力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一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丰富政务公开内容。把涉及人民群众、退役军人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满足退役军人通过不同载体、不同形式、不同渠道对政策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以贯彻落实《条例》为抓手,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政务公开形式和载体,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和内涵,拓宽政务公开范围和渠道,加大政务公开深度和广度,重点推进退役军人关注度高的事项公开。三是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完善公开机制,健全公开制度,落实公开措施,做好公开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下载版本: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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