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金寨县疾控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金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本单位办公室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金寨县疾控中心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金寨县疾控中心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上查询《目录》。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金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s://www.ahjinzhai.gov.cn/public/column/6597351?type=4&action=list;本单位受理点:金寨县疾控中心办公室;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点-12点,14点30分-17点30分;联系电话:0564-7356718。
(三)公开时限。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一)依申请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二)依申请公开机构
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金寨县疾控中心办公室;办公地址:金寨县疾控中心二楼办公室;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点-12点,14点30分-17点30分;联系电话:0564—7356718。
(三)依申请公开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联系方式、通信地址;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受理机关名称。
申请人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同时上传或提供身份证明。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单位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寄至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悬剑山路332号县疾控中心二楼办公室,邮编237300。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金寨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www.ahjinzhai.gov.cn/public/column/6596281?type=5)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网上渠道向本单位申请。
3.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单位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单位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单位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单位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5)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省级有关规定执行。
(6)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申请处理
(1)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单位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564-7356928,地址:金寨县卫健委二楼监督科。
公民、法人或其他机构也可以向监察单位或者上级政府单位投诉,接受投诉的单位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