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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县医院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医院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金寨县人民医院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单位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金寨县人民医院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金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询《目录》。

2、政府信息编排体系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索引号、组配分类、发布机构、主题分类、名称、信息来源、文号、访问量、关键词、发布日期。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
2)、组配分类:根据目录分类进行选择。
3)、发布机构:信息为一个机构产生时,该机构为发布机构。信息为几个机构联合产生时,文件类以谁编制文号,则该机构为发布机构;非文件类以谁为主编制,则为主编制的机构为发布机构。发布机构应使用全称,不能使用简称。
4)、主题分类:根据不同主题和体裁进行选择。主题19类:劳动、人事、监察;科技、教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安、安全、司法;卫生、体育、医疗;商贸、海关、旅游;国土资源、能源;市场监督、安全生产监管;人口与计划生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民政、扶贫;民族、宗教;气象、应急;组织机构简介;综合政务;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工业、交通;农业、林业、水利。体裁13类:函,通知,通报,意见,公告,通告,批复,报告,决定,议案,会议纪要,请示,其他。
5)、名称:是指该信息的标题。
6)、信息来源:信息发布渠道。
7)、文号:文号是文件制发过程中由制发机关、团体或个人赋予文件的顺序号,文号包括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序号,并依此顺序居中排列。
8)、关键词:关键词是为了方便公众查找而设立的一个用于信息标引和检索的数据项。它是一组表达某一主题代表性的习惯用词,可取自信息的题名或正文用以表达信息主题并具有检索意义的非规范化的词或词组,也可以是公众已认同的俗语。
9)、发文日期:产生日期是指信息正式发布(出版)的日期。对于政府文件,产生日期即签发日期(如文件为会签的,产生日期为最后一个签发日期);对于非文件类的信息,如数据表格等,产生日期指该信息可为公众完整获得的起始时间。日期使用YYYY-MM-DD的格式,其中YYYY是年,MM是月,DD是日。
10)、访问量:点击网页查看的次数。

3、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医院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医院受理点:金寨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五楼院办室;办公时间:国家规定工作日的上午、下午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联系电话:05647160432。本单位还将采用电子显示屏、新媒体、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4、公开时限。各类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受理机构。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金寨县人民医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地址:金寨县人民医院新院区行政楼五楼宣传科;办公时间:工作日上下午,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联系电话:05647160432;电子邮箱:954130853@qq.com;邮政编码:237300

2、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医院信息,应填写《医院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医院受理点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院受理点申请获取医院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院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点的电子邮箱。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信息,本单位受理人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医院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5、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省级有关规定执行。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7053907 ;地址:金寨县人民医院新院区行政楼三楼;邮编237300

    公民、法人或其他机构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