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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者可以享受育儿假吗?
留言时间:2023-08-18 13:00:18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2394
受理单位: 金寨县政府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我想咨询,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家庭的社会工作者可以享受育儿假么?社会工作者可以享受单位年休假福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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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金寨县政府 发表于:2023-08-20 20:51:16
尊敬的市民,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514号)文件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2、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依法生育(包含依法收养)且有子女在0~6周岁期间的,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育儿假。育儿假的期限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育儿假可在当年享受,不结转到下一年;可一次性休完,也可分次使用。不包含国 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金寨县人社局联系,联系电话:0564-7356156; 金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0564-7359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