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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活就业缴纳医保
留言时间:2025-01-06 11:37:17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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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金寨县政府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本人家属在金寨县城属于个体经营户,目前怀孕,请问是否可以个人缴纳医保领取相应的生育津贴,需要缴纳多久?望回复!
金寨县政府

回复单位:金寨县医疗保障局
发表于:2025-01-07 14:45:42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关于“灵活就业医保缴纳”的咨询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完善医保支持积极生育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皖医保秘[2024]35号),自2024年8月1日起,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医保待遇享受期内(产前满3个月),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补助金待遇。灵活就业人员本人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参照当地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分娩的,享受生育补助金待遇,标准为:安徽省上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第一档÷30天×98天。如有疑问,请联系金寨县医疗保障局,电话:0564-706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