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94
浏览
1
回复

关于增设新能源车充电桩的建议
留言时间:2022-03-03 10:41:39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8794
受理单位: | 金寨县政府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近年来,国内连续出台了多项政策和措施,推动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和使用,随着新能源电动汽车的不断普及,我县电动汽车的数量也随之不断增加。2021年6月2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等文件精神,出台《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指出“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推动安徽省产业转型升级、促进节能减排、助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也是实现汽车强省的必由之路。”。但在具体建设时,因受各种因素的制约,根据调研,存在的具体问题有:只有少数小区和商业停车场里安装了充电桩,而充电服务费较充电费更高;公共区域对外开放的场所充电桩过少;充电桩车位长时间被汽柴油车占据,导致无法使用等。
因此,建议:1、合理布局规划,由政府牵头出台全区电动桩建设方案细则及统一管理方案。充分利用道路两侧非机动车停车位、公共停车场、小区空地等区域,加大充电桩或充电设备设施的投入,特别强调建议梅山老城区在合适地方新增设置适合数量的充电桩;2、对新建的住宅小区或社会停车场,要求按一定比例配套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对已建、在建的住宅小区或商业服务设施,根据实际需求和场地条件逐步改建或加装充电设施,并对已建或在建的场所适时给予财政补贴,提高充电桩建设的积极性;3、鼓励有条件的专用和自用充电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无固定停车位的用户充电创造条件;4、定期做好充电桩的日常维护工作,保障充电桩的日常使用和维修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引导的力度。广泛宣传电动力充电桩的建设情况和使用方法,提高居民知晓率,降低使用门槛;多形式、多层面广泛开展电动车安全充电的宣传教育。

金寨县政府

回复单位:金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表于:2022-03-09 18:34:17
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您好!感谢您对金寨县社会公共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反馈问题,我委对全县充电桩开展全面梳理,由于我县属于高山地区,县域面积较大,电动汽车保有量较小,造成充电桩利用效率较低,并存在布点不合理、新老城区不平衡、建设主体单一、收费成本较高等问题。下一步,我县将合理规划充电桩布局,充分考虑老城区对充电桩服务需求,平衡新老城区公共充电桩数量;采用集中分散布局相统一的原则,在公园等公共区域采用集中建设规模,对人口密集区域土地进展区域采用小规模多布点建设;统筹城乡充电桩建设,在重点集镇、旅游景区附近加大充电桩建设,满足各类群体需求。扩大参与主体。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加强对物业和电力公司的指导,为私人利用家庭停车场建设充电桩提供政策便利;建立共享平台,降低市场门槛,引导私人充电桩加入充电市场服务,获得一定经济效益;鼓励物业、相关企业利用现有土地和资源自建公共充电桩,为业主和员工提供服务。提高运营效率,适时出台充电桩建设指导意见,在用地审批、电网接入、物业管理等方面清除充电桩建设的制度难题;调整充电桩结构,公共充电桩以快充为主,提高效率,私人充电桩以慢充为主,减小电网负荷,平稳电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