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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事业人员调回原籍工作相关政策
留言时间:2022-03-10 09:00:38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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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金寨县政府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我是金寨人,在霍邱县政府工作多年,属于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生活不便,想平行流动回金寨工作,询问是否有相关政策,能否对口安置,能否减少中间环节帮助联系落实安置单位。
金寨县政府

回复单位:金寨县委编办
发表于:2022-03-14 08:38:54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申请调入我县工作的县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可根据我县相关政策,向拟调入单位(同类型、同层级、有空缺编制)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由调出单位、调出方分管县领导和拟调入单位主管部门分别在《金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使用编制审批单》(一式四份)签署同意调出、接收意见,并报县委编办审核、县委编委审定后,对申请调入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方可办理调动手续。金寨热忱欢迎在外工作的县内外优秀人才返县、来县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金寨县委编办联系,联系电话:0564-7356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