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草案征求意见稿)》

发表时间:2021-10-12 09:57 来源:金寨县司法局 点击数: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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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六安市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六安市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及《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进法治金寨和法治社会建设,为实现绿色振兴赶超发展,建设新阶段现代化幸福金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2025年,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全民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普法工作稳居全省第一方阵。

 二、突出重点内容宣传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干部学院(县委党校)重点课程,统筹抓好领导干部学习教育。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学校、进教材、进头脑。组织县法学会、县委党校等积极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工作。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依托各类基层普法阵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好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和青少年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加强宪法文化建设,在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广场、公园、基地中增加宪法宣传内容,鼓励建设宪法教育主题广场、公园等。

  (三)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

大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持续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发挥民法典宣讲团作用,开展民法典进基层宣讲。开展民法典主题法治文化创作,打造一批民法典宣传精品。依托普法新媒体平台推送民法典宣传案例,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等。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绿色振兴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大力宣传国家安全、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营商环境、扫黑除恶、疫病防治、野生动物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等重要领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服务乡村振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淮河生态经济带和合肥都市圈等重大战略,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教育。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纳入创建模范机关、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党员教育培训和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列入党员、干部考核内容。对入党积极分子、新发展党员、新提拔任用的党员领导干部等开展党内法规专题教育。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一)加强教育引导

  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强化法治培训,提升“机关法律学习月”活动效果。完善旁听庭审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把法治素养、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把学法与实际工作用法相结合,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方面的法治能力。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各个阶段。开设好法治教育课程,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课堂主渠道作用。加强对教职工的法治培训,配齐配强法治课教师、法治副校长,通过开展培训、举办评选加强法治师资力量建设。推动全县中小学道德与法治学科“四落实”,将法治教育作为“开学第一课”常设内容。健全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管理和运用,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建立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完善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切实强化基层法治教育。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法治教育。

  (二)推动实践养成

    把公民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进全民守法。

  (三)完善制度保障

 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依法惩处公德失范的违法行为,形成良好的道德约束激励机制,引导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工作机制,促进群众在参与司法活动中提升法律素质。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发挥法治文化阵地作用,推动法治文化阵地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积极参加皋陶法治文化深度研究和作品创建,进一步挖掘提升红色法治文化,加强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施县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升工程,到2025年,实现乡镇(街道)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村(社区)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全覆盖。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为基础,利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场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

    (二)推进金寨特色法治文艺发展

  加强与文化企事业单位、专业院校等专业机构联动,培育法治文化创作基地。创作推广一批具有时代特征、富有金寨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精品,建立完善全县法治文艺精品库。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充分利用“江淮普法行”“三下乡”“送戏进万村”等活动,组织文艺团体、文化队伍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培育地方法治文化品牌,把法治元素融入金寨传统文艺创作。

  (三)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传承

注重发掘、总结党在革命时期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组织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研究阐发、展示利用、宣传普及、传播交流等活动。鼓励在革命旧址、红色文化名人故居等地,打造一批红色法治文化主题教育基地。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加强基层依法治理

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和城乡社区依法治理。依法依规开展基层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落实村(社区)“两委”干部依法履职、依法办事各项规定。加大村规民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加大乡村(社区)普法力度,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因地制宜打造“评理说事点”、社区“法律之家”、“法律图书角”等基层依法治理阵地。深入贯彻实施《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开展“学法守法示范家庭”创建活动,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深化依法治校。深化“法律进学校”,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切实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禁毒、防诈骗等专项法治教育,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

深化依法治企。深化“法律进企业”,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推动公司律师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依托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活动。

  (二)深化行业和专业依法治理

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鼓励行业协会利用团体标准提升行业治理水平,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

深化“法律进网络”,加强对互联网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

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加强对县、乡镇、村(社区)等区域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

    六、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在执法、司法、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

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实时普法,引导教育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旁听庭审、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

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加快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落实《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指南》,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中增强普法效果。

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培育以案普法品牌,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发挥典型案例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完善案例收集标准,组织开展典型法治案例征集、评比、汇编工作,建立以案释法案例库。

  (二)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和新媒体开展公益普法

吸纳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普法。整合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实现普法主体多元化、运作社会化。畅通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八五”普法讲师团和“八五”普法志愿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普法志愿服务运行体系,吸引更多社会人才参与普法工作。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探索打造普法工作协会、公益普法工作室、社会普法组织合作联盟等社会普法公益服务平台,鼓励引导社会组织主动承接、积极参与公益普法项目,推动更多更优质的社会资源投入普法产品的制作传播,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创新普法。根据不同普法受众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持续办好《法治金寨》、《法治之声》等栏目。鼓励单位和社会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拓展普法网络平台,建强全县新媒体普法集群和矩阵,强化村(居)法律服务微信群运用,形成多级互动传播。用好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和党内法规信息平台。宣传好、利用好安徽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网站和金寨县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增强普法教育效果。创新普法方法手段,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认真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地本单位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创建、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乡镇各单位普法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

  (二)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通过政务公开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职责。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

  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要切实履行公益普法责任,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县融媒体中心根据同级普法主管部门工作需要,每年至少免费制作并播放1次大型公益普法节目,常态化播放法治类公益广告。

  (三)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推进重心下移。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为基层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加强基层建设,激发基层活力,强化政策、制度、机制保障,从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

  加强能力建设。强化对各级普法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加大对基层司法所等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提升司法所普法工作水平。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聘用)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加强法治传播、法治文化等人才培养。

    落实经费保障。强化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并建立完善与当地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动态增长机制,做到专款专用。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四)加强评估检查

  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成果成效展示,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表彰和奖励各级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支持各级人大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